李兴军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4-09-02 11:54:29|浏览次数:
李兴军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
(2014年8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是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的。宋军继厅长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刚才,宋守军副厅长通报了1-7月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情况,威海、日照、莱芜3个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交流了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燃气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下面,我受宋军继厅长委托,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当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下大气力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隐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14个市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成绩来之不易,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宋军继厅长,向辛勤奋战在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敬意和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1-7月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甚至可以说非常严峻。一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高发态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较大事故出现抬头趋势。三是市政领域安全生产面临新挑战。四是燃气安全隐患敲响警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决不要带血的GDP,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8月5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会议,孙绍骋副省长对城市运行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房屋使用安全、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王宁副部长也专程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以省政府名义专题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质量专项会议,在全国是不多见的,在全省各行业领域也是不多见的,这充分反映出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高度重视。8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大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型农村社区等项目加快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严峻形势,准确研判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平稳好转 要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安全水平。 一是切实抓好城市规划安全和城镇管线施工管理。各市要全面排查影响城市安全各种因素,准确掌握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和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专家评估论证。对无法满足规划安全要求的危险源,要提出整改意见,向市政府报告。经采取一定措施可以保证安全的,要立即落实措施;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立即搬迁拆除。新建或扩建各类园区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对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大气、地上地下工程管网、园区周边建设情况等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园区的选址及高风险产业的布局。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业园区中各项建设尤其是高风险企业危险品作业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之间的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应严格遵守批准的规划,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建设满足各类园区企业安全、消防、抢险救援能力等需求的配套设施。 要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地下管线施工管理。建立完善城镇地下所有管道档案资料,规划新的建筑、设施和管道时,要加强对已有地下管道的保护和避让。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施工业务范围和施工组织方案,监督落实管道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范围和方案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未经许可批准和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城镇地下施工。擅自进行城镇地下施工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二是坚决遏制施工安全事故高发、频发态势。安全事故之所以屡屡发生,最大的问题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监督无缝隙、全覆盖。对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以及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和现场,要重点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要严格落实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监督各方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正在进行地铁建设的青岛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地铁、隧道施工安全监督,重点检查爆破作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支护工程各项参数及隧道口仰坡防护、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等是否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确保安全施工。 三是下大力气整治燃气热力安全隐患。燃气安全隐患前期整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部分市后续整改任务仍然很重。要积极协调落实整改资金,着力抓好灰口铸铁管、管线违章占压、高压管线违规穿城、与市政管网违规交叉、液化石油气瓶组、燃气违规场站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在此基础上,要继续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人员密集区、交通干道、地下市政管网密集复杂区、超期服役管线等重点区域、关键节点、高危部位的燃气管线及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新的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要督促燃气热力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巡检、设施保护、抢险抢修、应急响应制度,完善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建立相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自动化安全监控,确保不出问题。 四是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局地强降雨和台风防御工作,深入开展井盖隐患、立交桥积水隐患和危险河道隐患整治工作,落实户外大中型广告牌匾和建筑工地板房防风防汛措施,保障供水、供气设施安全运行。要按照省厅加强城市道路检查井井盖安全管理“十项制度”要求,大力推广城市井盖信息管理及自动报警系统,加强井盖设施巡查,对安全防护性能差的要及时换装“三防”井盖,在雨污水检查井内安装“防坠网”。要加强城市桥梁巡查和老旧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对检测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对危旧桥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抓紧加固修缮或拆除重建。地下管线检查检修中,要特别注意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毒面具及相应的防护器材,严禁违规违章作业。公园景区要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游乐设施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日检、周检、月检,强化重点部位的安全警示,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抢险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停运,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五是妥善处置老楼危楼安全问题。4月4日浙江奉化楼房倒塌事故发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立即部署开展了城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各市普遍重视,迅速行动。排查之后,更重要的是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妥善处置房屋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居住安全。郭树清省长对此高度关注,要求公布数据、督促解危,该加固的必须加固、该搬迁的必须搬迁、该拆除的必须拆除。当前正值汛期,很容易发生危险,必须抓紧推动排查后续工作。要积极协调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限期落实维修加固措施,房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对于需要拆除的老楼危楼,集中连片的,要优先列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计划。加固或拆除前,要妥善防控,确保住户和周边安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危房鉴定改造费用;要加强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内部配合,协调国土、财政等外部门的支持,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监管服务、政策优惠,畅通房屋鉴定加固改造绿色渠道。要进一步调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对自查自报、重点检查作一次“回头看”,防止危险房屋漏报、漏查。要以此次老楼危楼安全排查为契机,推动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房屋使用维护行为,健全监管服务机制。 三、立即行动,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真正打到要害、见到实效 非法建设、违法建设、违章操作等是造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8月12日,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召开视频会议,专门部署“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局长和邓向阳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六打六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即日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迅速启动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一是深入动员部署。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规范建设秩序、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把打非治违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宋军继厅长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经成立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厅、省建管局16个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地也要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抓紧细化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抓住关键,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打非治违。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专项行动重大意义、方案安排,报道专项行动中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对违法违规建设公开曝光。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要重点打击:不履行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行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施工行为,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行为,关键岗位人员无证上岗行为等;集中整治: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肢解发包、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行为,随意压缩工期、扣减安全生产措施费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行为,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以及责令停工整改项目未经复查擅自复工行为等。城市燃气领域,要重点打击:违法违规建设燃气设施行为,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行为,向未取得许可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行为,非法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行为等;集中整治:新建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程序不规范行为,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行为,不按规定时限整改燃气安全隐患行为等。要坚持边打边改,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和推进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尽早发现、尽早纠正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挥典型作用,提前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必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各项检查要聘请专家参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明确专人跟踪落实整改。要切实解决在责任追究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今后凡是发生事故,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从“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岗位责任”五个方面进行责任追究,一追到底。凡是存在非法违法经营建设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凡是非法违法行为没有彻底整改的,一律不能复工。凡是顶风违法、屡查屡犯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或者没有条件整改的,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决不能“一查了之、一挂了之、一罚了之”。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等同于“事故”看待,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上限进行处罚。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信息共享,严格执行建设类企业、建设类人员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招标投标、资质资格升级、工程评优等方面严格限制,在各类考核中“一票否决”。下个月开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建立月调度制度,不定期组织暗查、暗访,发现组织发动不力、工作态度消极、工作进展迟缓的市、部门、单位,要在全省通报。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建设理念,努力夯实各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勇于责任担当,深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力扭转当前被动局面,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