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骋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
( 同志们: 这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是根据郭树清省长的意见召开的。7月9日,郭树清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升建筑质量工作,提出了“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的建设原则,并要求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多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给予山东很多支持和帮助,今天王宁副部长又专程出席会议,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住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建设质量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质量安全是住房城乡建设的生命线,如果出了问题,势必影响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也会带来不利影响。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建筑质量明显提高,精品工程越来越多,累计创建鲁班奖工程145项,保障房质量在全国大检查中连续2年排名第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连年下降,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死亡率0.51,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 成绩应当肯定,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一是建筑品质总体不高。我省高资质设计单位不多,高水平的设计人才较少,很难创作出精品建筑。另外,很多建筑标准过低、寿命不长。二是质量通病长期存在。据省住建厅统计,近年来群众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通病占90%以上,虽然搞了多年专项治理,但渗漏裂缝、电气故障、管线不通等质量通病始终没有得到根治,旧通病未完全消除,新问题又陆续出现,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三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以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发生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有抬头趋势。四是建筑市场亟需整治。目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市场主体诚信缺失,虚假招标、肢解发包、层层转包、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一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只是挂个名,根本不到现场。甚至有些领导干部随意插手工程招标,造成恶劣影响。五是监督管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对查出的问题往往是以整改代处罚,以罚款代替责任追究,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执法执纪部门自身的行政行为有待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多、领域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城市管理、燃气热力等等,都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质量安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质量安全工作又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确定因素多,突发事件多,稍有疏忽,哪怕是一个细小环节出问题,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松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城乡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二、要全面提升建设质量 做好这项工作,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从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入手,从监管最薄弱的环节着力,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一)抓规划设计提升建筑品质。过去抓质量,更多的是强调工程实体,对建筑品质重视不够,大家住进去以后感觉不舒服,生活不便利,出行也不方便。要紧抓规划设计这一环节,从群众的切身感受和使用需求出发,充分考虑规划建设细节,科学确定建设项目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日照间距、建筑朝向等建设条件。要注重建筑风格、造型、色彩、高度和体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塑造富有特色的街区空间和城市风貌。要坚决杜绝奇形怪色的建筑,尊重自然、传承文化,打造体现民族风格、地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建筑精品。按照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0号)要求,明年起,各地要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创建一批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的示范项目。 (二)抓标准落实强化防灾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计施工,是减少现场隐患,保障建设质量的关键。现在的问题,一是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推广,缺乏相应的规范标准;二是有了标准规范,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以地震设防为例,日本7级以下地震基本造不成损失,我们6级地震就常常造成较大损失。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地震设防标准低,而且往往不落实。当务之急,没有标准规范的,要抓紧制定;标准规范较低,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当然最重要的是要严格执行,把标准规范落实到位,尤其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震设防标准要严格执行到位。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加强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施工企业对现场质量负直接责任,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施工,配齐项目机构技术管理人员,该做样板的做样板,该核验的核验,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要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监理单位对现场质量负有管控责任,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发现隐患责令停工整改。 (三)抓责任落实确保材料质量。建筑材料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总体质量。最近几年,“楼脆脆”、“管爆爆”屡见报端,使用“瘦身钢筋”、“蜂窝混凝土”、“粉末砖头”等不合格建材问题时有发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要严格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建筑材料质量追溯制度。要建立伪劣建材曝光退市机制,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坚决清出市场。质监、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建材和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抓竣工验收确保成品合格。竣工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环节。各级建设部门要严把竣工验收备案关,对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标准执行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责令整改重新验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要吸收业主代表参加,实施分户验收,由质监机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比对性复核。要全面落实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制度,对规划执行、竣工验收、设施配套、物业承验、地下管线等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五)抓专项治理解决好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仅去年一年,全省就竣工了9195万平米住宅工程,按每套100平米折算,也要有92万套,涉及到近百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一些住宅渗漏、裂缝、管线不通等常见问题,大家生活中也常常遇到,有时候严重影响生活。要真正把通病治理抓在手里,放在心上,采取管用的措施,确保在3年内使新建住宅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分户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基本消除渗漏、裂缝、管线不通等常见问题。要做到两点:一是保证住宅工程在交付到老百姓手中的时候,不能有这些常见问题;二是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必须及时维修解决,造成的损失要依法予以赔偿,决不能推诿扯皮,不能让群众花钱买烦恼。对那些只顾经济效益不顾群众利益、只求速度不求质量的参建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在资质管理、承揽业务等方面作出严厉的惩戒,直至清出市场。 三、要抓好建设安全生产 城乡建设是为人民群众谋福祉的,各项工作都要以安全为前提,决不允许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高度关注三方面的安全。 (一)确保城市运行安全。过去城乡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全因素考虑欠缺,留下很多隐患。去年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教训就十分深刻。各级一定要高度重视城市运营安全,对因规划问题遗留下来的安全隐患,要搞好排查评估,该迁企业的迁企业,该挪管线的挪管线,不能怕麻烦、怕花钱,要抓紧落实责任、落实资金,尽快更新改造。一旦再发生安全问题,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要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据统计,全省每年约有近7万个在建项目,300多万建筑大军常年在一线施工,危险时刻伴随着他们。仅去年一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就发现隐患31万条,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触目惊心,必须下决心想办法彻底解决。要健全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化、常态化。要尽快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分级分类督办、建档备案备查的闭环式管理。施工坍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一直是建筑安全重灾区,这三类事故占到事故总量的90%以上。要针对这些“顽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同时,现在很多施工事故都是工人不按规范操作造成的,要加强对建筑工人的技能培训、岗前教育,强化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保证其具备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 (三)确保房屋使用安全。我省许多楼房,建设年龄陆续达到20年、30年,甚至更长,一些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了“质量报复周期”,加强老楼旧楼的使用维护管理刻不容缓。去年,浙江宁波一栋建成仅23年的楼房突然倒塌,今年奉化又发生了居民楼倒塌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汛期,一些老楼旧屋长时间风吹雨泡,更加危险,要尽快督促产权单位和使用人鉴定加固,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止使用。下一步,要学习先进国家的做法,尽快建立建筑物使用年限告知制度,在临近设计年限前,由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可靠性检测鉴定,全面建立老旧危房档案。 四、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能够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有效减少“拖欠工程款”、“层层分包”、“肢解工程”、“楼脆脆”、“楼歪歪”等现象发生。各地要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抓住规划落实、建设程序、招标投标、诚信建设四个环节,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法定制度、转包和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和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偷工减料等问题,切实推进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严格落实规划。规划是建设的龙头,规划乱了,高标准建设就无从谈起。要严格规划实施,规划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力争多建精品,少留遗憾。要把规划执行情况列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突出解决当前规划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乱批乱建、随意更改规划的问题。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行为,要依法依纪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要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规划审批的监督,严禁越权审批。 (二)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今后所有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不论城市的还是村镇的、主城区还是开发区、政府投资还是民营投资,都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凡手续不全、未批先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擅自划定范围、放宽条件,或制止不力、隐瞒不报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要按照中央巡视组的要求,认真整改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改进监管方式,探索放开非国有资金项目招标限制,强化国有项目招标监管,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要全面放开建筑市场,切实解决外地高水平队伍进不来、本地低素质队伍淘汰不了的问题。鼓励工程总承包发包方式,严禁肢解发包、指定分包,严禁政府投资项目垫资承包。供电、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要打破行业垄断,凡中标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再另行发包。 (四)加快诚信体系建设。6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各地要严格执行,切实搞好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要加快建设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数据库的建设,2015年底前搭建起全省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要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查询、发布机制,将评价结果和获奖受罚等信息及时入库,实现全省“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目标。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方面通过落实优质优价、绿色通道、评先树优等政策,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激励;另一方面建立失信曝光、重点监管、市场退出等惩戒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真正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这里我强调一下,对资质挂靠的,不但严惩挂靠者,也要严肃追究被挂靠单位的责任;对虚假注册或只投标不上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一律停止其执业资格;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目前全省正在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春节前还要再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坚决避免发生农民工因工资拖欠上访堵省委、省政府大门的事情。 (五)开展打击转包分包专项行动。目前建筑市场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企业为提高产值、赚取利润,进行违法分包、层层分包,造成施工现场管理失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甚至由包工头掌握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埋下事故隐患。住建部提出,要用2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专项行动。我们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抓住要害,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五、强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从中外发展实践来看,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提升建筑质量的根本途径。建筑质量、工地扬尘等许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解决。目前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建筑工业化率达70%以上,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总体进展较慢,这既有产业基础薄弱、建设成本偏高的客观因素,也有政策支持不力、标准不完善的主观原因。下一步,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加快标准化设计、部品构件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制定政策。省住建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财政、科技、税收、土地等政策,一方面减免相应的税收和费用,按照面积给予相应补贴;另一方面提供市场,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保障房、学校等公益性项目,要优先采用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产业现代化建造比例。 (二)及时完善标准。各地要总结评估先进成熟、安全可靠、适应地方实际的技术体系,推动建立通用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省住建厅要本着“急用先编”的原则,及时将成熟先进适用技术纳入地方标准,编制相关定额和工程量清单,为工程投资、建造和结算提供技术依据。同时,目前现有的监管模式也无法满足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省住建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图审查、工程验收等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建筑物安全、抗震、保温、节能、耐用等性能。 (三)积极开展试点。要以打造试点城市为突破口,以保障房和政府投资建筑为载体,实施示范工程建设。可以先选择几个有一定基础的城市,作为综合试点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企业,培育形成完整产业链。首先在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性公建项目中,划出一定比例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省住建厅提出,到2017年底,全省力争建成6个综合示范城市、20个规模化工业园区、100个生产基地,800万平米示范工程。目标很好,关键是要抓好实施,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六、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 现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并不是施工技术达不到、施工工艺方法不行、规章制度不健全,很重要的一点是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态度不认真,敬业精神不强,干什么则不象什么。可以说,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近年来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不管是省内还是省外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责任没落实到位。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以及参建个人都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要明确各方责任,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名字永久留在建筑物上。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必须铭记: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督促整改就是渎职。凡是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或未切实履行相应职责,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都要依法追溯经办人员的法律责任,不管走到哪里,不管是提拔还是退休、离职,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坚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绳之以法。建设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配备专业配套、数量充足的监管人员,实施网格化管理,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漏洞。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建设扬尘问题。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城市裸露土地等引发的城市扬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郭树清省长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近日又专门作出批示。去年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作出部署,省住建厅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全省87%的工地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17设区市城区渣土车密闭达标率和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分别达到79%、50%,取得明显成效。近期,省政府还将召开现场会,推广聊城、潍坊等城市经验,这里我就不再多讲了。各地要切实加大建设扬尘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为实现大气质量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