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5-08-10 09:09:46|浏览次数: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

 

鲁建建函〔2015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确保9月份实现省市互联互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平台建设的总体架构和各市的对接任务

(一)平台建设总体框架

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是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一体化平台由企业、人员、项目、诚信信息4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核心业务办理系统组成。各级住建部门通过日常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许可和动态监管,将企业、人员的信息实时归入企业和人员库;通过对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业务的办理,将项目信息归入项目库;通过对企业、人员、项目的监管,将相关诚信信息实时记录并归入诚信库,实现企业、人员、项目、诚信信息相互关联,建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后续还将分类分步启动对各行业的定量评价,通过系统将评价结果直接与招标投标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平台建成启用后,将充分发挥大数据资源优势,实时、分类汇总项目、企业、人员等有关信息,提高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的效率,预警条件不达标的企业、重复挂靠的人员和存在隐患的项目,提高主管部门的监管效能。按照住建部要求,我省9月份要建成启用一体化平台,10月份要完成与住建部全国平台的对接验收。按照省政府要求,年内要完成与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验收。

(二)各市对接工作任务

各市已有成熟平台和数据库的,要按照省厅印发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数据结构与代码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改造完善,930日前完成与省级平台直接对接。没有成熟平台和数据库或无法按时直接对接的,先在各业务环节、各县(市、区)全面使用省级平台通用版,完成与省级平台的对接,2016年年底前建成启用并经验收后,切换至自建平台。

二、先期启动对部分城市的对接工作

省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两组对部分已初步建成平台(系统)的城市进行对接。具体安排如下:

  1. 对接城市

第一组:济南、济宁、日照、临沂;

第二组:青岛、淄博、烟台、威海。

(二)时间安排

84开始至7日,原则上每市用1天时间进行对接,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系人电话通知。

(三)对接内容和程序

1. 各市住建部门简要汇报本市平台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人员、工程项目和诚信数据库建设情况和原有平台运行情况。

2. 各市住建部门相关科(处)分别汇报演示业务系统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等业务部门,各市原平台(系统)开发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务必参加。

3. 调研组演示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提出对接工作要求。

三、近期有关工作要求

各市无论是使用自有平台对接,还是暂时使用省级平台通用版,都要确保系统应用和数据采集全面覆盖各县(市、区)、各业务环节,保证所有业务线上办理、实时沉淀更新数据,避免线上线下两套系统并行。为确保如期实现对接,各市要认真研究,全面发动,在横向上就各业务科(处),纵向上就各县(市、区),制订详细的工作推进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810日前请将方案上报省厅。暂时使用省级平台通用版的市,要加快制定自有平台建设方案,积极配套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9月底前上报省厅。

 

附件:全省一体化平台对接分组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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