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安办函〔201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建管局(处),济南、临沂市园林局,菏泽市开发办,各相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调度督导工作部署,结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决定建立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 (二)工作信息。反映经验做法以及突出问题的信息、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等。 (三)统计数据。反映工作成效的相关数据,详见附表。 二、报送要求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公用、公园景区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从9月份开始每月2日前,根据各自职责报送本地区上月度工作落实情况和统计表,每两周至少报送1条以上工作信息。 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对接联络,请各市各相关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8月31日前请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上报省厅。 房屋建筑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531-87080851,传真:87080852,电子邮箱:sdsgcc@126.com。 市政、供水、园林联系人:石峰,联系电话:0531-87080821,传真:87926542,电子邮箱: sdcj87080820@126.com。 城市燃气热力联系人:张志钧,联系电话(传真):0531-87080767,电子邮箱:grdd911@vip.126.com。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