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各市建筑市场信用平台建设对接工作开展集中督导的通知 |
鲁建建函 [2015]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确保9月份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10月份通过住建部验收,构建起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省住建厅确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对各市一体化平台建设对接工作开展集中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改造已有平台与省厅直接对接的城市,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和省厅对接标准要求,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加快平台改造进度,建立市级一体化平台,实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上传。使用通用版的各城市按规定时间做好培训部署工作,确保9月底之前,所辖各县(市、区)、各业务环节建立起与全省平台进行信息传输的畅通渠道; (二)各市9月底起,实现各县(市、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从施工图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竣工验收等环节,实时上传项目审批监管信息; (三)使用通用版的各市加快制定自有平台建设方案,落实责任、资金、开发单位,积极开发自有平台,最迟明年年底前建成启用并切换至市级自有平台。 (四)各市建立完善平台应用配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分步开展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二、督导方式及程序 自即日起至10月份住建部对接验收前,对青岛、淄博、烟台、威海、临沂等5个与省级平台直接对接的城市开展重点督导,通知下发一周内,各督导组要赴5市进行现场督导。对使用通用版的12个城市,每10天开展一次督导。住建部验收后,每月对各市进行一次督导。 督导程序是:听取各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实地查看平台建设情况和有关演示;实地了解各县(市、区)平台推广运行情况。 三、督导分组 由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分别牵头,配备技术专家跟进服务,对各市进行督导。 第一组,济南市、聊城市,由厅办公室调研员周克敏牵头; 第二组,青岛市,由省建设信息中心主任张文成牵头; 第三组,淄博市、枣庄市,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副主任王华杰牵头; 第四组,威海市、德州市,由厅行业发展处调研员姜经文牵头; 第五组,烟台市、莱芜市,由厅工程建设处副处长潘峰牵头; 第六组,临沂市、济宁市,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闫民牵头; 第七组,潍坊市,由厅勘察设计处副调研员李玉琳牵头; 第八组,泰安市,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副站长赵淼牵头; 第九组,东营市、滨州市,由厅城市建设处调研员闫兴利牵头; 第十组,日照市、菏泽市,由省建设信息中心高工李杰牵头; 三、其他要求 (一)要采取现场督导和电话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调度掌握各市平台建设对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各督导组牵头人要定期向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督导情况,对进展迟缓的要进行通报。 (三)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