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监协字〔2016〕21号
各有关监理企业:
为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办法》鲁建发〔2013〕1号有关规定,现就对2016年第一批建设监理人员高级业务水平初始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前期由会员企业申请、市级初审上报,经审查符合参加建设监理人员高级业务水平初始教育条件的监理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初始教育安排
7月19日-22日,学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总监管理实务》等专题讲座。22日上午进行考试。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7月18日下午,在山东省建设厅习习居宾馆报到,地址:济南市经二纬三路24号,宾馆电话:0531-86057886(总台)。
四、其他有关事项
1. 请各会员监理企业对符合参加初始教育条件人员进行落实,7月14日前将回执单(见附件2)报送省监理协会邮箱sdjlxh2015@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 参加初始教育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到,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中国海洋大学培训中心联系人:鲍利珂,电话:13687663691。
附件:1.2016年第一批建设监理人员高级业务水平初始教育报名人员名单
2.2016年第一批建设监理人员高级业务水平初始教育回执单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