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城建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6-08-01 14:34:44|浏览次数: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临沂、聊城、菏泽市规划局:
  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转发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档办函﹝2016﹞175号),对加强汛期城建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省城建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今年汛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山东全省已进入主汛期,随时都有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各级要牢固树立"防大汛大灾、保档案安全"的思想观念,切实把确保城建档案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摆上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二是管理维护上要更加到位。
各级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住建部有关汛期档案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城建档案工作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应急准备,完善抢救保护预案。要加强对各城建档案馆(室)的日常管理维护,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汛期档案万无一失。 
  三是重大情况要及时汇报。各级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工作,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位在位,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在组织抢救保护同时要迅速将情况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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