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建部关于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6-08-22 10:08:23|浏览次数:
 
鲁建建函[2016]1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济南市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夏)因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住建部予以通报批评。现将住建部《关于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建办市函〔2016〕473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核验资质资格申报材料,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要督促广大建设类企业、人员引以为戒,诚信自律,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6]4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经查,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夏)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山东泰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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