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模板格式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的通知 [建市资函[2008]65号]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08-10-16 08:56:04|浏览次数:
建市资函[2008]65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的效率,现将企业基本信息表模板格式发给你们,请通知各相关企业,自2008101日起,在企业申报资质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申请表电子文档)的同时,按照申报的种类和模板格式要求(见附件1-5)将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并刻成光盘,经你们核对后,将该光盘随同申报资质材料一同上报,作为公示时的企业基本信息一并上网公示。
 
  附件: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
     2、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
     3、工程监理企业基本信息表
     5、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基本信息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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