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持有认定证书并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换发信息卡的通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6-12-09 14:03:12|浏览次数: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关于为持有认定证书并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
监理从业人员换发信息卡的通知
 
鲁建监协字〔2016〕32号
各市建设监理协会,各会员监理企业: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16〕31号),省监理协会确定为持有《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证书(初级、中级、高级)》(以下简称认定证书)并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以下简称监理人员)集中换发《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卡人员范围
持有原初级、中级认定证书且证书有效期符合以下情形的监理人员,可提出换卡申请,完善有关信息并经审核合格后换发信息卡。
(一)认定证书原有效期在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间到期的,换发信息卡后,有效期延至2017年7月1日;
(二)认定证书原有效期为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到期的,换发信息卡后,有效期为原认定证书的有效期;
(三)2016年已参加统一组织的续期教育培训、未领取认定证书的,换发信息卡后,有效期自培训日期起始延后3年。
持有原高级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已完成续期教育并合格的监理人员,提出换卡申请并完善有关信息,审核合格后换发信息卡,有效期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为准。
二、换卡时间安排
换卡时间自2016年12月15日开始,持有原初级、中级认定证书的至2017年2月28日结束,持有原高级认定证书的至2017年4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三、换卡工作流程
1.符合申请换卡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www.sdjlxh.com)“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信用自律与教育服务系统——续期换卡”,在线填报基本信息,上传原认定证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2.请各市建设监理协会严格把关,对照上传的扫描件审验证照原件并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对信息资料无误的,予以确认提报。
3.省监理协会组织对各市上报的换卡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分批发放信息卡。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续期换卡的人员和所在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不属实的,将记入个人及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2.需申请办理变更事项的,另行通知。
3.本次集中换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4.请各市建设监理协会商建设监理主管部门根据鲁建监协字〔2016〕31号文件第四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区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自律,填写工作人员登记表,于12月12日上午11:00前反馈省监理协会秘书处。
5.12月1414:30在胜利石油大厦二楼黄河厅(地址:济南市槐荫区七路556号,联系电话:0531-87933048)召开“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宣贯交底会”,请各市监理协会负责人和管理员参加,参会回执请一并上报。
联系人:李建、杨尚敏,联系电话:0531-87066911、87087166,邮箱:sdjlxh2015@163.com;技术支持联系人:鲍利珂,联系电话:18561559966。
 
附件:监理行业信用自律与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参会回执)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12月8日

附件:
监理行业信用自律与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
参会回执表
地市:                               (市协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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