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建招[2005]7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工程量清单招标,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6月29日,市招标办、市招投标协会联合召开了规范和深化工程量清单招标座谈会,统一和规范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具体做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国家、省、市关于工程量清单的法律法规。凡违背《规范》的招标文件,作为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通报。
二、建立工程量清单质量反馈制度。凡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后要填写反馈表,通过此表将情况反馈给清单编制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以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三、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结构、形式等各方面。例如:招标文件要有目录;“工程量清单”应按照《范本》格式列入其中,而不是另附。招标文件封面增加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签章。凡不符合《范本》格式要求的招标文件,技术负责人无签字盖章的,管理部门不予备案,并对该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四、关于对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要求。
1、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及对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注意将不同等级要求的工程区分开,将同一性质但不属于同一部分的工作区分开,视情况不同,可能要进行不同报价的项目分开。清单中所列的项目既要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条目简明,又不漏掉项目和应该计价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文件要在相关章节内有具体的文字表述和要求,没有的不予备案。如: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造价包死的,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应有编制人、审核人签名盖章手续完备的程序,并明确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予以书面答疑。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须发至所有投标人。总价包死的应是一般的、技术不复杂、工期不长的小型工程,且工程量清单经过审核答疑的程序,并考虑包死给双方带来的风险,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其风险的处理。对工程造价非包死的,其招标人不得提出“工程量不予调整”的要求,把“量”的风险转稼给投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均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2、对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要求。
投标人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时应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当时市场的材料价格、劳务市场行情和自身企业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地段的好坏、环境的优劣、工期质量的要求、文明施工的考虑、创优的计算、市场价格的影响等都能相应地体现在报价上,真实地反映出工程的实际造价。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投标报价,否则在下次招标评标时予以扣分。
投标企业应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体系或报价体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和比价渠道。有专人负责企业自身投标报价资料和已完工程竣工资料积累等。建立计算机数据库,便于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进行报价。
3、对评标定标的要求。
评定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偷工减料,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投标人报价是否漏项等最终确定。“合理价格中标”能够较好地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公平交易,保障工程质量的提高。
五、建立招标文件集中检查制度。
对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采取日常备案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执法力度。日常备案发现的问题一律予以质量通报。每半年或一年对已备案的招标文件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由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有无违法违规的内容,是否规范的问题和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及技术方面、文字表述、类同照抄照搬现象、针对性及特点是否突出等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诚信)档案,并据情给予暂停1-3个月代理业务的处理。
年底前,市招标办对市区(含五区)9月份以来各类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一次抽查。各县市的抽查由县市招标办按要求进行,市里组织抽查。
六、各代理公司要高度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选择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懂专业、具有基本文字表达水平的高素质人员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写。企业技术负责人作为招标文件审查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招标文件审查制度。如该企业招标文件一年内三次被管理部门通报,给予建议取消或暂停招标文件编写人员的执业资格,对企业技术负责人通报批评等处理。
附:1、工程量清单质量反馈表
2、招标项目代理工作人员责任备案表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九日
烟台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