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7-01-03 09:13:49|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指导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效果评价,科学核定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将于20171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的省份。
  公共建筑类型多样、用能方式复杂、能耗影响因素多,如何科学制定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核定办法一直是国内特别是北方采暖地区的一大难题,也是影响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推行的一大瓶颈。该办法研究了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等改造内容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在国内率先提出了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前期评估办法,结合山东实际,提出了账单分析和测量计算两种节能量核定方法。该方法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可实现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前和改造完成后两个阶段节能量的核定,其实施对于规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效果评价方法,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主办: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联系电话:0531-87087166 技术支持:海大云 鲁ICP备2022037324号 鲁公网安备37010302000818号
sitemap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