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7-01-04 11:22:26|浏览次数:
鲁建监协字20171    
                   
各市建设监理协会,各会员监理企业:
为鼓励建设监理企业不断提高企业信誉和监理工作水平,激发监理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热情,树立监理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全省建设监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规定,省建设监理协会确定在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中开展2015-2016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范围
2015-2016年度连续两年为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及时履行会员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
(一)工程监理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二)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经监理企业按程序确定,履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的人员。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水平认定证书,经监理企业按程序确定,履行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的人员。
(四)监理工作者各市为会员监理企业服务的监理协会工作人员。
二、考核评价条件
本次考核按各市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数量,评价一定比例的优秀(先进)等次。先进监理企业按10%考核,全省评价50家;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按2%考核,全省评价80名;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按2%考核,全省评价80名;先进监理工作者每市推荐1名,全省评价17名(各市名额分配见附件1)。优秀(先进)等次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以下条件考核确定:
(一)先进监理企业评价条件
1. 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市场行为规范,近两年监理合同额、经营收入、人均产值和员工收入位居行业前列,在本地市享有较高声誉;
3.各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较高,人员专业配套、工作服务到位、业主满意,监理工作成效明显;
4. 近两年监理工程获得1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市政金杯奖)等国家级奖项或2项“泰山杯”等省级奖项;
5.近两年监理工程获得2项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6.近两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违法违规行政处罚。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价条件
1.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监理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监理工作符合合同要求,业主满意;
2. 近两年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协会刊物上发表过一篇监理业务论文,或担任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监理动态核查专家;
3. 近两年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获得1项“泰山杯”等省级奖项;
4. 近两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受到违法违规行政处罚。
(三)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评价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较好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严格依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开展监理工作,业主满意;
 2. 近两年参与监理的工程获得1项“泰山杯”等省级奖项;
3.近两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受到违法违规行政处罚。
(四)先进监理工作者评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情服务,清正廉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监理各项法规政策,扎实掌握监理理论和业务知识;
2具有开拓创新和求实奋进精神,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3.严格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开展协会工作,服务意识强,服务效果显著;
4.在协会内部和会员单位中享有较高声望,为推动监理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考核评价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各会员监理企业对照考核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优秀(先进)考核条件的,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1月10日前登录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信用自律与教育服务系统”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上报所在市建设监理协会。
(二)市协会初评推荐。各市建设监理协会认真对照考核条件,严格把关评价,核实材料原件,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市优秀(先进)等次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登录系统填写初评意见,并按次序形成书面推荐名单(附企业、人员申报表),于2017年1月13日前正式上报省建设监理协会。
(三)省协会综合考评。省建设监理协会成立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条件对各市推荐优秀(先进)等次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征求省及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意见。
(四)通报表扬。省建设监理协会对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先进监理工作者进行通报表扬。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会员监理企业和各市建设监理协会对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评价结果并公开通报,计入企业(个人)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予纳入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的考核评价,同时相应扣减所在市下一年度考核评价优秀(先进)等次名额。
联系人:王丽萍、马怀远,联系电话:0531-87087166,地址:济南市经六路155-4号,邮箱:sdsjlxh@126.com。
 
附件:1.各市考核评价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2016年度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考核
评价申报表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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