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7-05-02 10:06:03|浏览次数: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建设函〔2016〕27号)要求,我厅于2016年11月组织开展了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执法检查,2017年3月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单位对本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检查和自查活动。我厅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及专家,对各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企业131家,项目131个,其中公建40个、住宅81个、绿建6个、超限4个。
  一是行业监管常态化。各市能够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积极主动的开展所辖区域内勘察设计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强化行业自律,扎实做好动态监管,严抓不放、多措并举,有效遏制扰乱勘察设计市场的不良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大多数勘察设计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资信场所、专业技术骨干情况能够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在资质信息、技术骨干证章等方面的管理比去年更加规范,技术人员不足、资质信息变更不及时等情况比往年减少。 
      三是图纸质量标准化。设计单位的图纸质量与往年相比,有比较明显的提高,即使是未经图审的设计施工图文件也少有违反强条情况。大中型设计单位均有出图标准,能够对图纸大小、版式、线型等有明确要求,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日益提升。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方面
  1.勘察设计企业发展不均衡。经济新常态下,企业间发展差距日益拉大,发展好的企业业务量稳定,主要表现在市政、园林、电力等行业,发展不好的企业业务量下滑,主要表现在建筑、化工、装饰等行业。
    2.中小设计单位面临生存困境。主要集中在乙级、丙级企业,市场新增总量变小,技术骨干流失严重,能够进行合并、重组情况不多。企业难以支撑,资质证书逾期不再延续情况较多。
    3.挂靠省外资质、弄虚作假、采用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情况仍然存在。
    (二)质量方面
    1.施工图深度或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总平面图较多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的现象,有的项目现状地形及环境场地表现不全、竖向设计不完善、道路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位置不明确、扑救场地和消防车道及转弯半径标注不明等现象。平面、立面、剖面有不对应及详图不详、不全的情况,主要存在于级别较低的设计单位。
    2.建筑设计主要规范标准不齐全及采用过期版本;个别外地设计单位存在未采用本地设计标准的情况;工程概况内容不全或欠缺;电梯的选择及功能、载重量、速度、提升高度、停站数等性能说明不完善。
    3.建筑专业在精细化、人性化设计方面有待提高。建筑设计中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存在不尽合理的情况。个别住宅项目平面设计不紧凑、厨卫流线不合理等;个别学校建筑项目动、静分区不明确、阶梯教室布局不当等;有的办公建筑项目办公空间为间接采光、公共卫生间男女厕位比例不符合相关要求等情况。
    4.绿色建筑设计缺乏整体设计意识。建筑节能设计有节能措施齐全却无采暖设施的情况,存在于村、镇的相关项目。门窗性能的设计要求不完善的情况等。
    三、处理意见
  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青岛瑞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0家省内单位予以限期改正,对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家省外进鲁承担业务单位给予警告,对上海申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处理结果为不合格,2年内不予办理进鲁备案手续;山东正龙设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等35家省内单位在公示期内已整改合格,(详见附件)。
  省内受检单位在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中结论为合格的,可在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2016年度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监督检查合格专用章”。
  对于限期改正的勘察设计单位,自通知之日起限期1个月将整改材料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撤销相应的资质。对于拟申请注销的单位资质证书和证书专用章自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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