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7-05-05 10:39:09|浏览次数:
建市[2017]9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指导和促进“十三五”时期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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