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志同志在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7-05-15 10:39:11|浏览次数:
(2017年4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总结去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研判形势,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这次会议在淄博召开,既是工作部署推进会,也是宣贯培训观摩会。刚才,副市长刘荣喜同志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住建局局长王树银同志介绍了工作情况;昨天,大家还观摩了淄博的施工现场,普遍反映很受启发,很有收获。淄博的经验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一是政府高度重视,体制机制完善。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体系,建立了“信用管理、督查落实、工作激励”三个机制。二是突出重点环节,治理措施有力。抓住常见问题治理、重大危险源管控、村镇工程监管等关键环节,专项治理成效明显。三是强化监管责任,工作落实到位。加强考核督查,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了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人员培训三个到位。
    昨天下午,省政府安委会、省住建厅和有关企业的专家分别解读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双控体系”建设标准。今天上午,省厅副巡视员宋锡庆同志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与设区市住建部门签订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承诺责任书;省厅建筑工程监察专员李印同志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和住建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5个部门作了交流发言,情况不同,各有亮点,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省建筑业协会、省建筑安全协会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发出了倡议,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要积极响应。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去年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勇于担当,埋头苦干,积极作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获得工程质量“鲁班奖”7项、国优工程奖21项、国家级建筑安全AAA工地22项,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在住建部两年治理行动执法检查中,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符合率连年保持全国第一。
    (一)法规体系日趋完善。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等重要文件,今年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厅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为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从各地来看,青岛市从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烟台市从住宅工程初装验收、日照市从用户回访等环节,制定出台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16年底,省、市、县三级共设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260家,配备监督人员5257人,管理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去年,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在1723个乡镇设立不少于5人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延展到镇村,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监督体系。各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6.95亿平方米、8.62万项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抽查、巡查36.61万项次,抽检建材、设备13.76万批次,工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三)基础建设稳步推进。编制实施了施工技术、安全考评、质量检测和建设监理等一批规程和标准,积极推行可视化交底、实物样板和安全体验,深入开展标准化工地、优质结构评价活动。加大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BIM、物联网、大数据、装配式建造、绿色施工等先进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工程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升。持续实施“建大院、出大师、创大作”活动,新入选出全国勘察设计大师5名、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51名。2016年,各地创建省级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628个、优质结构工程391个;我省获得全国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QC成果一等奖10项,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拨赛上蝉联团体第一名。
    (四)执法处罚更加到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式,专家查隐患、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并公开曝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组织排查质量安全隐患9.5万项,打击非法违法建设851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2158起,责令停工整改项目1535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吊销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6家,取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62人。高压整治质量检测市场,撤销7家检测机构资质。特别是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全省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056家,罚款1.4亿元,对市场主体起到了震慑警示作用。
    (五)专项整治成效突出。持续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严格实施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和比对性复核制度,全省治理措施覆盖率达到9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99.8%,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9.9%。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打非治违”、“大快严”等专项活动,集中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和脚手架等重大风险源,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加快推进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建筑安全“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对失信责任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双控体系”地方标准,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制度,指导企业组织工程项目部、施工班组,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隐患和风险源,将责任、措施落实到了基层和一线。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要召开,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务实的作风,科学分析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一,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地位愈加凸显。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同志在一季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会上指出,要充分看到“三大风险”,其中就包括安全生产的风险。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把质量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完成好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
    第二,要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导产业。 2016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增加值达到385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上缴税金532亿元,对全省地税收入的贡献率达到12.3%。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建筑业大而不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较弱,工人技能素质偏低,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7日,省政府党组会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启动了15个重大课题调研,其中包括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近日,李克强总理视察山东时要求,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巩固全国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重要支撑。这将为建筑业转型升级和跨界发展提供重大机遇。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和引领建筑业发展新常态,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升建筑产品质量,切实增强建筑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要着眼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新期待。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有房住,而是对生活品质、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有了更高的期望。许多老百姓几乎倾尽所有购买了住房,希望可以拥有一个温馨舒适的家,但有时因为工程质量问题,让“安心房”变成了“闹心房”,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也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们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生产出舒适、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产品,让群众真正能住得放心、安心、舒心,从而获得更多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第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破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难题和顽疾。工程质量安全是住建系统永恒的主题,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反响良好。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两年行动有期限,质量提升无止境,许多影响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并未根除。当前,工程安全质量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许多制度性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去年烟台“7.15”较大事故和近期接连发生的西安地铁电缆问题以及广州热电厂作业平台垮塌、湖北麻城脚手架垮塌等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巨大损失,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家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一个行动接一个行动,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将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难题和顽疾一个一个破解掉。
    质量安全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稳定大局。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不断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全省平安和谐稳定。
    三、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国家和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管理行为与工程实体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幅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彻底扭转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被动局面,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好转。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参建各方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首先要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一是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边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投资主体,是建设活动的发起者和受益者,必须要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决不能因盲目赶抢工期、恶意压低造价、随意指定分包而放弃质量安全,凡因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全面实施工程项目“两承诺、一公示”和“两书一牌”制度,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规范从业行为。二是强化层级责任。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要构建以法定代表人为企业第一责任人,以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层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根除“以包代管”陋习,总公司必须做到对每个项目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并登记在册、记录在案、跟踪整改。要确保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稳定,充分赋予企业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参建各方及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不仅要经济处罚,还要在资质资格、从业限制、诚信管理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要让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到,质量安全出问题就会失去市场和饭碗。
    (二)提升部门监管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必须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作用。一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保姆式”的监管,将监督工作重点从现场实体防控转向企业管理行为,从查找纠正现场隐患转向发现解决管控机制漏洞,从根本上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今后再组织检查,不仅要查企业和施工现场,还要检查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的履职情况,看看他们检查了多少项目、发现了多少隐患、下过多少整改通知,是如何跟踪落实整改的。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积极推行暗访暗查、异地检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巡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切实保证检查成效。在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中,推行监理报告制度试点,监理单位必须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现场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要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质量安全、管业务必须管质量安全、管项目建设必须管质量安全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责任。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刚才,省厅与各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承诺责任书,各市也要与区县签订、区县要与企业签订,把责任逐级压实,把压力层层传导。年底完不成承诺目标的,在资金安排、评优表彰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稳定监督队伍,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强与当地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切实保障监督机构履职工作所需经费、人员、车辆、装备,特别是要保障开展监督抽查抽测的专项费用,绝不能因为机构改革、压缩经费削弱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更不能影响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开展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强化一线监督人员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廉洁奉公的高素质监督队伍。
    (三)增强现场管控能力。工程质量安全最终要落实到工程项目上、落实在施工现场中,关键是要配备好管理班子,建立好管控体系,执行好标准规范。一是强化关键岗位履职尽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指定技术、质量和安全负责人,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项目总监必须在岗履职,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开展监理活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全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严格落实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严格控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严厉查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擅自离岗、脱岗行为,凡经查实的,一律顶格处罚。二是完善建设现场管控体系。全面实施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进场关、过程检验关、竣工验收关,把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联系起来,建立统一的责任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实行样板引路、实物交底和影像资料留存制度,推广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昨天下午对 “双控体系”地方标准进行了解读,要按照省安委会部署要求,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限期落实“一企业一册”“一项目一册”要求,发动一线人员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生命安全”活动。三是从严执行工程标准规范。要以工程标准规范作为一切质量安全活动的基础,高度重视施工组织、材料检验、质量验收、安全检查中标准的把握和使用,将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作为质量安全的底线。要发挥鲁班奖、泰山杯、标准化样板工地等典型示范作用,用更高标准建造出百姓满意的工程。要严格“危大工程”管理,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凡是没有按规定编制、审查、论证专项方案的不得施工。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建立健全治理“三违”行为排查、纠正、惩处机制,严厉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抓质量保安全必须从市场源头做起。一是严格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在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时,严把队伍进场关、技术准备关、资金保证关,确保满足质量安全法定建设条件。凡是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要依法责令停工;拒不停工整改的,通知有关单位停水停电,交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责任,暂停审批其新上建设项目,属于使用财政资金的,通知财政部门停止资金拨付;对参与建设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即依法暂扣直至吊销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涉及外埠企业的,清出市场并通报企业注册地依法处置。二是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都反映出,不规范的承发包行为是主要诱因,也是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完善合同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持续排查并着力整治压级压价、低价恶性竞标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作废标处理。三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尽快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逐步将建筑工程各环节流程,特别是市场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全面采集、准确记录、分类发布、实时共享,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开展施工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信用行为评价,构建评价结果与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工程评优挂钩机制。建立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记入黑名单,实施多环节、跨部门联合惩戒。
    (五)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一是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深入挖掘齐鲁建筑文化,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强化美观大方的理念,丰富建筑审美、文化内涵,注重提高“第五立面”设计水平,防止“千楼一面”。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地方立法,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地铁和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监管。加快推进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建立减隔震装置产品监管、质量检测、设计审查、施工监管、工序验收等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二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技术、管理、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传统生产方式升级。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参与支持大中型施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关键技术、装备设备研发,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造,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对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进行综合管理。要充分利用BIM、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大幅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建筑工人素质直接决定工程质量安全,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必须提升一线人员的技能水平,打造一支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要加快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将专业作业企业作为产业工人的主要载体,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健全建筑技术工人技能培训鉴定体系,完善企业、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到资金到位、培训到位、考核到位,确保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特级和一级龙头企业要设立教育培训基地。积极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确保安全意识和技能入心入脑,提高工人综合素质。
    四、强化领导,创新机制,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容忍度越来越低。质量安全工作怎么重视、怎么强调、怎么主抓都不过分。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是今后几年住建系统工作的重点。省厅印发了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多位分管厅长为副组长。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出台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既要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更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地区进行曝光批评,形成高压态势。
    (二)强化沟通协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涉及政府、企业和社会各个方面,必须建立统一协调机制,避免各自为政,做到精准施策、同向发力、相互促进。横向上,各级住建部门要与发改、财政、质监、安监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交流,密切配合;纵向上,向上要主动加强与省厅的沟通,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重要工作争取支持;对下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乡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政令通畅、令行禁止。
    (三)严格督查考核。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量大面广,头绪多、难度大,必须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探索有效工作方法。要加强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建设,建立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通过制度保障政策落地,通过奖惩兑现提高工作执行力。要用好考核督查结果,把工作成效和个人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增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动力。
    最后,我再强调两项工作。一是做好公园景区游览安全工作。“五一”小长假马上到了,节假日期间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人流量将明显增多,一些热门景点游客将非常集中。清明节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异常密集问题,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省长龚正同志对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核定热门景区、景点的日最大客流量和瞬时最大客流量,及时掌握客流情况。遇到游客激增,要及时发出预警,立即疏导分流,严禁超容量接待、超服务能力接待。要在游客集中的上下山主通道、陡坡窄梯、滨水驳岸等区域,设置或悬挂游览线路标识,增设必要的扶手、护栏,安排专门力量定点定时值守,维持通行秩序,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要高度重视“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值班工作,特别是加强园林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安排熟悉值班工作流程的人员值班,严禁安排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准备充足的值守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妥善进行处置。要加强放假期间的情况调度、舆情监测,遇到突出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的突发事故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信息收集、核实、报告和处理工作。节日期间要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时前将当日的安全生产情况报省厅值班室。
    同志们,质量安全工作事关长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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