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7-06-15 10:29:18|浏览次数: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 执法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省政府安委会确定,从6月份开始到9月份,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深刻汲取同类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工地、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施工工地,抓实抓细抓到位,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目标:确保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确保全省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省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个必须”的总体要求,突出市县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单位三个层次,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
(一)市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是本次行动的重点和关键,要细化行动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推进。
(二)省有关部门。省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针对性措施,突出农村自建房,电力、铁路建设工程,道路交通,校车和危险化学品和矿山及消防、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冶金有色、水上交通、渔业生产、民航、农机、人防、水利、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执法检查,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企业及工地,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三)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治理情况及时上报主管行业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治理;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校车承运和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单位,要制定专门方案,强化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标、达标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省政府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纳入全省“大快严”集中行动,并将其作为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巡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统一巡查、统一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与“大快严”集中行动、异地执法检查、“两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全面落实“五个一”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地区、行业实际,按照“五个一”要求,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一要制定一个具体行动方案。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6月10日前,各市和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行动方案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逾期未制定的或制定的方案措施不具体、敷衍了事的,将进行通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二要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以及重大隐患治理,着力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三要开展一次异地执法检查行动。8至9月份,凡是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深入扎实开展一次异地执法检查,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四要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发生的较大事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挂牌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大安全问题久拖不决,重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将进行问责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要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要紧密结合近期发生的事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强化职工的风险意识,提高他们化解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防触电、防火灾、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三)严格执法检查。以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执法依据,以“两体系”建设标准为主要检查内容,坚持“重典治乱”,强力推进“一重点、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坚持凡检查必执法,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建立会商制度,对各检查中提出的专业方面、执法方面的争议,迅速启动会商机制,形成统一的会商意见。分级分类梳理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
(四)加快“两体系”建设。抓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个关键,全力实施《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推进落实13个重点行业领域、105项关键防范措施。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为指导,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对标达标,引导标杆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五)强化督查问责。为确保工作实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通知对8个市开展专项督查,省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将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对9个市巡查的重要内容,同步进行督查。各级“大快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将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不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典型事故约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进一步强化县域安全生产工作管控,将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县(市、区)纳入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督导重点,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对重点关注县整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暗访、跟踪督办。省“大快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典型案例进行跟踪落实,对无正当理由不处罚、案件办理进展缓慢的,加大督查和媒体曝光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加强汛期安全和应急救援。汛期将至,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事故易发多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矿山企业要坚决执行“大暴雨撤人”等规定,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露、爆炸等事故发生。渔业船舶、海上石油作业要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严禁冒险作业。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应急机制,健全相关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熟练掌握各种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方法,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
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提炼、示范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省“大快严”联席会议办公室。
工作信息报送:董昉,0531-81792169。
执法检查情况报送:彭江丰,0531-81792216。
工作方案及总结报送:田番臣,0531-8179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