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临沂市园林局:
2017年第二季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7)》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截至6月底,全省规模以上在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率达到99.5%,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96.5%,市政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率达到99%;全省核准渣土运输企业708家,纳入监管的渣土车12150辆,车辆密闭设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分别达到96.9%、86%;全省城市和县城有冲洗、洒水车1742台,主次干道机扫率89%、冲洗率82.5%、洒水率88.6%。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扬尘治理手段科技化。滨州市印发《关于应用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滨建建字〔2017〕21 号),从使用范围、安装、使用、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规范,并规定了完成时限。目前,市本级达到安装条件的工程项目已安装完毕,各县区正在积极推进。德州市加快渣土车辆GPS定位监控系统建设。对运输车辆驶离场地、运输途中和倾倒地点实行全程跟踪检查,对渣土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建设智能环卫监控平台,实时监控渣土车辆的行车路线和违规作业。济宁市截至6月底,301个工地纳入监控系统,安装PM10监测微站359台,并与济宁市智慧环保监控平台联网,对全市在建工地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青岛市推广房屋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建筑工地扬尘监测数字化和实时化,为扬尘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预警信息,目前已完成招标,开始设备安装和平台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管理。济南市4月17日启动渣土运输百日执法检查行动,对渣土运输车辆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利用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和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加强运输单位及车辆的日常考核记分工作;对全市15处渣土倾倒场点开展专项大检查,集中检查裸土覆盖、路面硬化等扬尘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日照市采用“天网”探头作为取证违章行为的重要辅助设备,对市区渣土运输工地及车辆流动检查,有效遏制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规行为多发态势。烟台市认真抓好建筑渣土运输洒漏治理,出台《烟台市区渣土车辆粘带撒漏整治方案》,要求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渣土运输洒漏的管理力度。
(三)提升道路保洁质量。济南市依据大气污染“十大措施”的任务目标,制定《加强道路保洁防止道路扬尘工作方案》(济城发〔2017〕2号文),指导各区对保洁道路进行了细化分级;全面做好雨季道路冲刷,按照“雨前积极准备、雨中密切观察、雨后及时出动、确保道路恢复原样”的要求,及时做好雨后道路冲刷工作,确保雨后道路干净整洁。青岛市通过数字化监管平台在线监控六区机械化作业情况,加强机械化保洁检查,减少道路扬尘隐患。潍坊市制定《潍坊市中心城区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实施办法》,要求各区严格按照“冬吸夏洗”的作业标准进行作业,推进深度保洁试点工作计划,创新机械作业模式、巡回保洁模式和监管模式,极大减少了道路扬尘。烟台市针对市区道路清扫作业车辆中部分是干式清扫车、在作业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引导各区积极争取资金引进湿式扫路车,淘汰作业时产生污染的落后设备,从源头上解决二次污染问题。
(四)严抓细管,加强督导检查。济南市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抓好扬尘治理工作,按照“市区联动、综合整治、属地管理、区负总责”的原则,深入开展以施工工地、渣土与物料运输、裸露地面、道路清洁、物料堆存及小石料厂为重点的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专项行动;组织联合检查、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情况、交流防治信息,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工作网络,多部门联防联控合力治污。德州市以整治施工工地为切入点,先后开展了扬尘专项整治、商砼车抛洒滴漏专项整治、渣土车撒漏专项整治、生活垃圾乱倾乱倒专项整治、零散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对重大项目工地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扬尘控制措施落到实效。东营市先后印发《关于转发鲁建质安函〔2017〕4号文件的通知》(东建字〔2017〕133号)和《2017年东营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东建字〔2017〕147号)等文件,全面部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济宁市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和扬尘治理措施要求,在落实包保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威海市实行扬尘治理承诺书制度,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扬尘防控承诺书,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承诺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枣庄市将扬尘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检查、创城、汛期安全大检查、“大快严”集中行动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与安全隐患同时查处、同时整改、同时消除。
(五)严格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临沂市严格按照《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标准》《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积极执行拆迁工地报备案制度,落实拆迁工地洒水降尘措施和四级网格化工作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每周对拆迁工地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要求限期整改,制定整改实施计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六)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东营市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根据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响应措施。济宁市制定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分级响应机制,应急响应启动后,第一时间通过传真、微信群向县市区及建筑工地发出通知,提醒包保人严防死守,并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建筑工地进行不间断检查,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枣庄市充分利用移动飞信平台,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II级响应,督促在建项目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七)强化激励约束。潍坊市制定《潍坊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奖惩政策》,并于6月5日下发全市执行,对经验做法大力宣传,给予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扬尘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和不及时整改的,给予公开曝光,其中3起突出问题在潍坊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曝光,记入不良信息并严格处罚。威海市制定了《威海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施工扬尘整治责任分工、整治标准和奖惩措施。
(八)精心准备,迎接环保督查。根据《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各地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建立环保台账,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东营市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东建字〔2017〕50号),实行市、县、乡三级“网格化”分级管理和局领导包县区督导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认真落实环保职责,对本局承担的环保职责,逐项分解给有关科室单位,并明确牵头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监督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青岛市根据环保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做好迎接环保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梳理2013年以来,全市建筑工程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台账,形成齐全的档案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7年是《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收尾之年,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建设扬尘治理各项工作。
(一)加强扬尘治理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建设单位扬尘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环评、土方外运、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费等关键环节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从严、从细、从实落实扬尘防治规范、标准。
(二)强化监督检查。对建成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及房地产征而未建项目的建设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督办建设扬尘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群众意见大的地区,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市住建、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园林等部门要对照省、市规定的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查立改。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调度督查,确保尽快完成整治。
(三)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建设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各地要认真学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措施,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我省建设扬尘防治工作,全面提高扬尘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辟专题栏目、领导访谈、社会焦点、曝光台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工程项目,对违规处置和撒漏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公开举报热线、网络举报、随手拍等方式,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建设扬尘治理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