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装配式建筑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7-09-22 11:34:1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精神,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行业管理人才、企业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快速、有序、健康发展,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省建设科技与产业化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全省装配式建筑宣贯培训班,对从事装配式建筑工作相关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从事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构配件生产等单位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2.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工程、产业基地管理与技术人员;
3.各建筑类专业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及相关专业教学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家、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二)解读《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等;
(三)解读最新颁布实施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等;
(四)聘请国内具有丰富理论实践经验的专家,结合典型工程应用案例,讲解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关键技术;
(五)研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等。
三、时间地点
根据各市报名情况,今年10-11月份分区域分期开展宣贯培训,具体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学会)和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报名回执请于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dzpsjzpx@126.com
(二)宣贯培训费用800元/人(含培训费、餐费),资料费15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联系人:赵新 贾文杰
 话:0531-83180943 83180907
附件:全省装配式建筑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全省装配式建筑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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