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省委“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抓好大事、立好规矩、用好载体、管好自己的“四好”标准,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线,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着力抓好六个着力点,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局提供可靠保证。
一、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线
1.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认识和定位党建工作。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认识、谋划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全厅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
2.健全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对前期厅里出台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汇总、清理规范,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制定实施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厅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从严治党提供制度遵循,使党的工作更加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和可操作性。
3.认真贯彻《省直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为 “十三五” 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基本保证,围绕推动全厅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针对一些长期制约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的措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4.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加强对全厅党员干部的监督,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组织处理。 二、切实抓好六个着力点
(一)着力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
5.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领导责任的“三问”要求,全面落实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委统筹推进责任和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责任。抓好中央即将出台的党内问责条例、党务公开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表彰条例、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机关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
6.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借鉴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突出目标导向、问题意识,建立抓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肃态度、严格程序,不断深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2016年全厅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7.做好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党的建设考核工作。根据省委做好省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指标督导和考核,突出基础性、问题性、约束性和短板指标的考核,加强日常工作的考核力度,提高引导性和激励性。
(二)着力深化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8.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在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既要完成好规定动作,又要开展好自选动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不断推向深入,准确把握学是基础、做是关键的核心要求,真正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见成效。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9.突出抓好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切实运用好专题学习研讨的有效做法,加强工作宣传和示范引领,不断提高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实效。组织领导干部按时参加省直机关领导干部读书学习系列讲座。
10.切实加强宣传引领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发挥厅网站、大厅宣传栏、厅信息平台的作用,积极宣传机关党建工作。
(三)着力贯彻机关党的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
1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总结2015年度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厅属单位搞好换届选举,健全直属单位基层组织,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依靠党支部把党员干部管好。
1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派员列席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3.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精心组织好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学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全厅范围内营造讲纪律、守规矩、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4.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省直机关“抓党建促发展”创新实践活动要求,全面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在思想认识、谋划部署和工作推进上的“两张皮”问题,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与省委的中心任务合拍、与住建厅的业务工作同频、与实际工作需求共振,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党建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配合做好“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作用。
15.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贯彻落实。推行民主公开集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全程公开、全程审核、全程记实、全程问责等制度,坚持保证质量、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合格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和水平,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四)着力推进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
16.继续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聚焦不严不实问题,持续用力抓好整改,集中攻坚、专项整治,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组织好“阳光政务热线”上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树立我厅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树立好作风,增强执行力。组织开展对处室、直属单位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
17.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力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继续深化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监督中发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准确执行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等制度,从严正风肃纪,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廉洁高效的机关。
(五)着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8.努力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对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学雷锋等活动,做好厅机关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核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巩固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做好与滨州市经济开发区山赵村的城乡文明牵手共建工作,推动城乡文明一体化发展。
19.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倡导机关、厅属单位凝炼工作精神、工作理念和工作愿景,选树文化建设典型。
20.大力倡树新风正气。切实加强政德教育,不断深化 “四德工程”建设。配合宣传部门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济南房管“五服务”工作先进经验,注重从各个行业选树典型,带动系统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开好系统行风工作会议。积极推荐道德模范、山东好人、最美建设者,凝聚正能量,弘扬新风尚。
21.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机关志愿服务队建设,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形成有效运行保障机制,打造具有住建系统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
22.大力推进机关和谐稳定。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反邪教、社会管理、扫黄打非等工作,凝聚干事创业、团结和谐的正能量。
(六)着力做好群团工作
23.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切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4.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支持机关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机关工会组织好职工之家创建、“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搞好先模表彰,积极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健步走等文体活动。机关共青团组织继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成长论坛、“青年交友”等活动。继续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巾帼建功、劳动竞赛、家庭美德建设等活动,召开机关、厅属单位妇女干部家庭建设经验交流会。
三、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25.加强党务干部素质能力培训。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机关、厅属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到中组部确定的部分高等院校参加机关党务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综合素质培训班。
26.加强分类指导。加强与机关、厅属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制约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机关、厅属单位业务特点,搞好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落实,实现抓党建促业务。
27.搞好调查研究。围绕住建系统中心任务,针对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充分发挥省住建系统政研会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工作研讨、课题调研、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