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节科字〔2018〕3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
根据《关于实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17〕12号)要求,对照2018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现将2018年1-9月份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绿色建筑。截至9月底,全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率超过98%,绿色建筑竣工5551万平方米,新增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06个、1009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量的72%。潍坊、淄博、聊城、日照等4市提前完成年度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任务,分别完成315.21、105.85、79.65、63.12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量的197%、176%、159%、105%。莱芜尚无新增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二)装配式建筑。截至9月底,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593.37万平方米,其中混凝土建筑面积1135.56万平方米,钢结构建筑面积456.25万平方米,木结构建筑1.56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量的88.5%。全省装配式建筑施工面积3656.4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25.51万平方米。目前,德州、日照、莱芜、烟台、青岛、济南等6市新开工面积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临沂、济宁、东营等3市进展相对滞后,新开工面积不足全年任务量的50%。
(三)建筑节能及改造。截至9月底,全省新建节能建筑竣工面积6487.85万平米,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保持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超过99%。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63.85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量的63%。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能办等6部门,遴选出首届19个山东省公共建筑“节约之星”。完成威海市委员会党校新校教学楼和东营模型桩试验基地4#楼示范工程验收评估工作,全省累计建成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4个,总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截至9月底,全省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887.84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量3200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量的121.5%。泰安、菏泽、烟台、莱芜、德州等15市提前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指标,其中,泰安、菏泽、烟台分别完成363.52、220.89、363.3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量的242%、184%、181%。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已进入年度工作收官阶段,各市要认真总结前三季度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年度指标。
(一)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年底,省厅将组织对第一批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进行验收,并对其他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进行中期核查,各市要加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建设指导工作,做好各项准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各市要加快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任务。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大力推进绿色建造模式,推进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建设。加大我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力度,做好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绿色智慧住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等示范项目前期储备,科学谋划明年工作任务。
(二)推动装配式建筑提质扩面。各市对照2018年省分解下达的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工程项目落实,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年度各项任务指标。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针对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特点,不断总结工程应用经验,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实施效果。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各项标准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技术论证和方案评审等工作,要加强技术创新,依托专家委员会、行业协会、技术联盟等,指导企业完善设计、施工等应用技术。
(三)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改善。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多能互补、复合应用,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市要积极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济南、青岛、济宁、聊城等4市要加快推进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工作,济南、青岛2市要全面完成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任务要求。
(四)做好形势分析研判。统计数据是各项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市要继续按照《关于实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17〕12号)要求,切实加强调度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坚决防范和制止数据造假。在调度统计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预测研判全年走势,提出明年初步计划。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