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总结了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2019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会议认为,2018年,全省住建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在新型城镇化、群众住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村镇人居环境、建筑业改革发展、放管服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完成投资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缴纳各项税收2168.7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24.1%,同比增长25.3%,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省住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时刻牢记和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提升城镇化质量,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建设美丽村居,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力打造百姓安居、美丽宜居新山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会议要求,2019年,重点聚焦十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聚焦“抓好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以在城镇稳定就业农业转移人口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落户,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二是聚焦“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保障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和新市民住房。三是聚焦“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目标,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组织开展提升特色风貌、道路交通、空气洁净、蓝绿空间等专项行动,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四是聚焦“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理念,着力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以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下足“绣花”功夫,完善城市治理体系。五是聚焦“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目标,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和乡村宜居水平,实施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不断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六是聚焦“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要求,着力补齐群众生活品质短板,把工作重点由“改”向“管”转变,坚持精准提质扩面、分类改造提升,加快建立维修服务、清运服务、利用处理三项制度和管护长效机制。七是聚焦“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标准,着力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试点示范,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城市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八是聚焦“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部署,着力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深化建筑业综合改革试点,培育旗舰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市场份额,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九是聚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提高住建绿色发展水平,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推广政策,实施绿色城镇建设行动,深入推进黑臭水体、城市违法建设、铁路沿线环境等三项整治,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十是聚焦“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求,着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落实年”,要按照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坚定不移强化政治保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提高全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一要坚持学习再深化,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强大理论武器,强化抓落实的基础;二要坚持改革再深入,以更强的自信和作为勇当全省改革的排头兵,强化抓落实的魄力;三要坚持工作再落地,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住建领域开花结果,强化抓落实的途径;四要坚持作风再加强,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抓落实的保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自然资源和规划(自然资源)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同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师、建筑工程监察专员,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