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质安函〔2019〕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8日
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工作安排,以推进质量安全领域改革发展、深化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为主线,突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管控、严格监督检查、严厉处理处罚、完善基础机制“五项重点”,多措并举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标本兼治防范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一)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推广商品住宅质量“两书”示范文本。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宣贯并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指导督促一级以上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打造一批标杆项目、标杆企业,广泛开展观摩交流活动,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经验。
(二)深入整治工程质量突出问题。完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加强和规范海砂使用管理,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加快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标准化,出台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和标准图,加大对公开承诺、防治专篇、方案编制、措施落实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全力确保重点民生工程质量。
(三)严厉打击质量检测违规行为。落实工程质量检测主体责任,指导提高检测规范化水平。开展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检查,突出桩基、防水、节能等重点内容,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机构。加快质量检测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市健全完善检测系统实时数据上传记录功能。总结推广见证取样物联网监管模式。
(四)改革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修订完善质量监管工作评价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层级指导监督,推动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责任边界不清、保障不足问题。探索建立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质量状况评估机制。坚持和完善第三方辅助巡查制度,突出主体质量行为和监管行为履行情况,增加随机抽测内容,强化已查项目“回头看”,严格隐患问题处置督办。
(五)加快完善质量管理基础机制。实施精品带动,继续开展“泰山杯”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创建,研究出台工程质量安全“优质优价”指导政策,推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工法管理工作,开展典型工法推广交流,组织2019年度省级工法申报、评审。鼓励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倡导绿色建造理念,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绿色建造技术。制定完善工程总承包和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制度,为组织方式和建造方式改革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开展住建系统“质量月”宣教活动。总结推广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二、标本兼治,全力防范遏制施工安全事故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全覆盖。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充分赋予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修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及时发现处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引导督促企业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
(二)完善现场管控体系。持续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验收和监测,推动违规暂扣许可证处罚措施实施。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试点推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维护、拆卸“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快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见效,组织编制简明指导手册、评价标准和资料管理导则。完善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管理,明确年度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开工立项列入计划、过程持续考核评价、公布后跟踪评估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持续从实监督检查。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完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评价体系。组织年度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加快推进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转变监督检查方式,突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点,组织执法检查、交叉互查、暗访暗查,更加注重发现纠正关键隐患问题、行为机制漏洞、监管薄弱环节,严格问题整改交圈。
(四)加严处理处罚追责。强化违规必追责高压态势,进一步从严从速实施隐患倒查追责、事故即行问责、查处挂牌督办管理,探索高危企业和高危人员公示制度,健全严管重罚机制,解决监管执法“宽软晚”现实矛盾。修订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五)加快基础机制创新。完善企业全员安全教育体系,推广企业负责人安全法规知识测试通报管理,强化“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安全教育。出台推广集中体验式安全教育指导意见,扩大试点基地范围,遴选公布示范基地,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组织“安全月”宣教活动,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启动施工安责险试点,探索第三方事故预防机制,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完善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