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监理初心 积极转型升级 努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9-08-05 16:29:14|浏览次数:
——在《住建部“十三五”万名总师(大型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总工程师)首期培训班》上的讲话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长王早生
  首先说明一下题目:我们大家都是做监理的,监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努力做好监理工作。同时,我们又要紧跟形势变化,积极转型升级。转型升级,并非放弃监理,工程监理与转型升级并不矛盾。有的人以为国家鼓励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就是不要监理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实际上,监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终极目标完全一致,都是为了促进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沿革
  建筑业是一个具有数千年历史的传统行业,建筑业与人类社会的进步相伴而生,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封建社会六部之一的工部就是主管建筑业的。而监理制度是改革开放后产生的新事物,所以说监理行业是建筑行业中的“新兵”。刚刚过去的2018年既是国家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监理诞生三十周年。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在去年总结了工程监理行业30年发展的辉煌成就,交流了经验,鼓舞了全行业的士气。
  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沿革,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88年—1992年的试点阶段; 1993年—1995年的稳步发展阶段;1996年至今的全面推行阶段。
  试点阶段:1988年7月25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的正式开始;
  1988年11月28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南京、宁波、沈阳、哈尔滨八个城市和水电、公路系统进行试点工作,并就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稳步发展阶段:1993年底,全国已有 28个省、市、自治区及国务院20个工业、交通等部门先后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 1993年7月27日,成立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1995年10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95-0202),规范了监理单位与业主的权责利关系。1995年12月,建设部、国家计委颁布《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全面推行阶段:从1996年开始,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进入全面推行阶段,“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工程监理的地位。
  自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行业定位和职责的讨论一直不断。关于监理究竟应该是强制还是自主?是委托服务还是独立第三方?是施工监理还是全方位?要不要管安全以及安全责任如何界定?监理行业如何发展……这些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议题。
  过去的讨论很热烈,也很有意义。今天,我们仍然有必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全行业进行深入思考和讨论,梳理问题,集思广益,形成共识,砥砺奋进。
  二、工程监理行业现状
  截至2018年底,全国工程监理企业有8393家,企业从业人员近117万人,承揽合同额5902.42亿元,全年营业收入4314.42亿元。甲级企业和乙级企业共计7179家,占90.36%;以房建和市政为主营业务的共计7339家,占92.37%,居于主导地位。
  2018年,全国监理行业年营业收入4314.42亿元,其中工程监理收入1323.81亿元,只占总营业收入的30.68%,从传统观点看似乎是“不务正业”。但我认为这是监理行业未雨绸缪的表现,走的是一条多元化道路。虽然“全过程工程咨询”一词在近两年才出现,但事实上,监理企业近十几年来一直都在探索拓展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并且初见成效。
  早在2003年,建设部印发《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2004年,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2008年,住建部印发《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017年,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由此追根溯源,国家和政府部门发文对监理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和推动至少在16年前就开始了。
  由政府发文件来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正是顺应市场的要求,是结合国外经验及国内市场变化应运而生的。现在国家提倡、市场需要的也是多元化的服务。因此,就监理行业而言,市场合同总额在增加,监理合同额比例有所下降,其他业务如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的合同额增加,总量是在扩大,这是一个好的趋势。
  从2005年到2018年,监理的从业人员由43万人发展到近117万人,年均增长率7.9%;工程监理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由279亿元增长到4314亿元,年均增长率23%;工程监理收入由192亿元,增长到1324亿元,年均增长16%.截至2018年底,21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突破3亿元,59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超过2亿元,215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工程监理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个数与上年相比增长23.56%.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30余年来,监理行业一直在发展,在走上坡路。 虽然监理行业的总人数少于勘察设计行业(约500万)和施工行业(约5000万人)的总人数,但却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队伍,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少数”。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就全行业来说,收入前10%的监理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营业收入的30%以上;部分省份排名前30%的企业甚至占有本地区约7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表明监理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还不够,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平均一家监理企业人数约100多人,而且千人以上规模的监理企业很少,截至2018年底仅有53家。而设计行业平均一家企业人数200多人,是监理企业的2倍。全国设计行业中千人以上员工规模的企业有615家,是监理企业的十几倍。监理行业的人均收入,与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兄弟行业相比也有差距,由于收入低导致招人和留人困难,更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将从根本上制约监理企业的发展。
  企业规模太小对企业的经营甚至行业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小企业生存艰难,竞争也更为惨烈,有时甚至“不择手段”,服务质量普遍不高,挂靠等问题也更为突出。为此,监理企业亟须整合,从而做大做强。大家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多种方式,包括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扩大企业规模,打造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当然,在做大做强的同时,监理企业也应该深耕于做专做精,根据市场和业主要求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做大做强与做专做精不但不矛盾,实际上可以相互促进。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当前,监理行业除了紧跟形势,紧跟市场以及满足业主需求以外,还要针对问题对症下药。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进步的过程。所以有问题不要紧,就怕我们看不到问题,更不能明知有问题而视而不见,报喜不报忧。
  监理行业面临诸多问题,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业主方面:缺乏对监理价值的认知,恶意压价,对监理单位的授权不充分等;
  二是监理行业方面:行业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不高,技术装备不足,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工作不尽职和履职不到位,恶性竞争等;
  三是社会环境方面:诚信体系不够完善,技术标准基础薄弱,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等。
  面对诸多问题,我们必须聚焦重点,直面问题、反求诸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如果从自我严格要求的角度来分析,监理行业内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一小二弱三缺”。
  “小”就是规模小。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百万,企业8000多家,平均每家企业才百余人,规模偏小。30余年来,监理行业发展并没有经受过大规模的洗牌,没有受到过大的冲击,一直在相对比较“温和”的环境中成长。不像房地产市场,几起几落,大浪淘沙,仅2019年1-7月,经法院公告倒闭的房地产公司就有274家。房地产业经过多轮激烈的市场竞争之后,已经形成了几大龙头企业领军的产业格局。
  “弱”就是能力弱。除了前面讲的技术装备不足、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影响尽责履职之外,在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对能力要求更高的情况下,能力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在打破原有的行业分割的局面以后,市场竞争不仅来自于监理行业内部,还来自于“外部”的设计、投资咨询、造价咨询等兄弟行业。
  “缺”就是功能缺。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监理企业在结构、模块、业态等方面有缺陷,有缺项,有短板。尤其是在供给侧的上游和前端,监理企业缺的东西就更多,亟须补强。当然兄弟行业也有缺的东西,他们也都在研究如何补强,无须他人多虑。监理的当务之急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四、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发展展望
  回顾监理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监理本身就是改革开放的产物,监理的发展过程也是改革开放的过程。所以,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之路。改革发展的关键是创新。创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技术创新,还有业态创新、模式创新、集成创新以及理念创新和思想解放等等。基于改革发展创新的理念,我想从以下十个方面展望监理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进一步明确监理定位和职责。监理的重要性不容怀疑。近几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中央文件都强调了工程监理的重要性,表明中央对监理行业的重视。现阶段质量安全形势依然很严峻,而工程监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放管服”是既要“放”又要“管”。如果“弱化监理”、“取消监理”,只放不管,一放了之,后患无穷,那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监理”一词顾名思义:一是监督,二是管理。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的延伸,是体现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和政府关注的痛点。管理则是为业主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但全国质监、安监人员很少,总数只有5万多人,与大规模的建设任务相比,不堪重负。而全国的监理人员已近117万人,没有理由不去发挥好这支专业队伍的作用。我们既要和政府紧密联系,协助配合政府承担监管的一些专业工作,又要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监督和管理并不冲突,监理行业今后要 “两条腿”走路,两者并重,不可偏废。
  (二)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是监理企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方向。有条件的监理单位在做好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要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为业主提供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包括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还可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企业整体能力和水平。
  如果我们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到位,为业主创造的价值得到充分认可,企业的效益也会大幅提高。国外这方面的服务取费一般占投资的5-10%.比如苏州工业园区的一个美国企业投资6亿元的制药项目,业主付给新加坡顾问公司的服务费为6千万元。业主投资方愿意支付高达10%的费用,一定是认可顾问公司的服务价值。如果不能为业主创造价值,资本家绝对不会付这么多费用。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打破了过去行业分割的局面,兄弟行业也在提升能力抢占市场。市场竞争不讲情面,高付出方得高回报,没有全能力搞不了全过程。设计去做全过程工程咨询是顺流而下,正如李白的这首诗:“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顺流而下,才可能一日千里。而监理去做全过程工程咨询则是逆流而上,不进则退,我们需要比设计行业付出更多的努力。
  因此,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从长远来看,最好有设计资质;如果没有设计资质,那要有设计能力;如果没有设计能力,那也要有设计管理能力,否则就谈不上什么全过程。为弥补设计方面的短板,有的监理企业与设计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有的与设计企业组合为一体;有的与设计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个新的企业。这些探索都值得鼓励。
  (三)加强科技创新。监理企业要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增值服务,延伸核心竞争力。当前,有的企业应用互联网+工程管理的模式,还有的企业依托可视化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强了对项目的远程支持,提高了现场管理能力,通过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实现了监管模式的创新,弥补了现场管理力量不平衡的问题。监理企业如果不加强总部对各项目的支持和管理,还是像过去一样“以包代管”,只靠各项目部各自为政,迟早会出问题,管理水平也很难提高。因此,通过科技应用在企业实施“强后台-精前端”的管理模式改革,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必将产生重要作用。
  (四)提高BIM等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现在大家都在应用BIM技术,设计、施工等兄弟行业都在行动,时不我待。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要从监理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BIM.BIM的应用,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对于监理转型升级来说,它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一项工程。如果不迎头赶上,监理的“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履行”无法同步落实,全过程工程咨询也迈不开步。BIM的灵魂是信息。当今市场,谁掌握信息,谁就掌握全局。监理企业只有发挥自身优势,以BIM应用为切入点,全面掌握工程建设全过程信息,才有利于我们掌控全局,为业主和项目提供科学、高效、全面的服务,才能实现监理行业一直追求的所谓高端服务的价值。
  (五)探索监理文化建设。大家知道,规划是龙头,设计是灵魂,施工是主体,各行各业都有其自身鲜明的文化特征。那么,监理的文化是什么呢?我们还缺乏全面深入地研究探索。业内不太明晰,社会上更不了解。因此我们要积极研究探索监理文化,找准监理的文化特征,努力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提升监理从业人员对行业的认同,让人们对监理行业有准确的认识,树立起监理行业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加快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监理行业应着力打造行业诚信体系,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动地方、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构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实行信息公开。探索制定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推进工程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工程监理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七)打造学习型组织,培养高素质人才。监理是智力服务型行业。要引进培养留住人才,向人才要效益,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能力,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念,与企业实际相结合,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些企业,通过组建企业大学、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人才培养,开展技术交流,成效颇好。
  (八)鼓励监理企业拓展业务,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发挥作用。监理企业的一大优势在于监督管理。监理企业应积极拓展监理业务范围,代表政府监管部门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等职责。比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代表政府开展“混凝土驻厂监理”服务;重庆市大渡口区建委为解决政府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购买监理专业团队服务,为在建工程提供安全隐患巡查服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招标来委托监理企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效很好,仅两轮检查即发现现场隐患问题3505项。这些问题上报省住建厅后,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川省协会也受省住建厅委托开展项目检查,行之多年,成效显著。吉林省监理协会与政府部门关系密切,各市县质监站、安监站是省监理协会的会员,形成了“同盟军”的关系。
  (九)完善法律法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建立法治社会的目标,监理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国家正在从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贿赂、恐吓、欺骗、威胁、暴力等黑恶势力行为,加大惩罚力度,保护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这些都是加强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对监理工作的有力支持。
  (十)下大力气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制定监理行业的技术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加强标准化建设,有利于明确监理工作职责、内容和深度,有利于抑制监理任务委托与承揽中的不合理压价,有利于考核评价监理工作质量,有利于判别事故中的监理责任。据对近年来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其中大约70%的事故中监理也负有责任,另外30%监理方则没有责任。因此我们要通过标准来科学合理地界定监理在质量安全管理当中的责任。履职尽责的可以依法依规减责、免责,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就将依法承担责任。而不是在发生事故后简单地一概而论监理有责还是无责。总之,一方面要提高监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合理界定监理责任。通过标准化建设来规范行为、改进工作,促进监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孔子说:“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我的理解是:智者不惑是发现问题,仁者不忧是直面问题,勇者不惧就是解决问题。现在再回头看“一小二弱三缺”,针对这些问题,“小”就去扩规模,“弱”就去强能力,“缺”就去补缺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在当下全过程工程咨询如火如荼的发展形势下,兄弟行业都在奋发努力,都在转型升级,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故步自封,不求进取。监理行业应该不忘初心,抓住机遇,扬长补短,改革创新,砥砺奋进,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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