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1-06-27 16:51:54|浏览次数:

1、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政府有关规定、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立场,公平处理有关各方争议。

4坚持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内容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得以个人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得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得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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