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1-08-02 09:53:30|浏览次数: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 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公正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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