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成为大势所趋。一是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省持续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步入常态化,这就要求主管部门不断创新和改进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审批新模式,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从而激发建设工程企业发展活力,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助推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二是全国范围内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018年1月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西、河南、四川、陕西等7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2019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推行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全国性告知承诺审批正式登场。浙江、上海等省(市)也先后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项中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实行以来,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降低政府管理运行成本和企业商务成本,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优势明显。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由原来的事前实质性审查改变为形式性审查,事前审查改为事后核查,实现了快速准入,极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审批效率;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和“重管理、轻服务”的模式,使申请人清楚了解行政机关对其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引导申请人接受法律的指引,自觉遵守法律,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为完善资质标准体系、优化资质审批流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提供了支撑。因此,扩大试点范围,在全省范围内扩大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2018年6月,我厅制定《山东省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方案》,确定房地产二级、三级、暂定级资质和17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在全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内开展试点。2019年4月以来,我厅总结全省试点地区经验,在掌握实情、找准问题、补齐短板、明确工作方向的基础上,积极借鉴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于2019年5月形成了《通知》初稿。
为了让政策措施更接地气,向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征求意见,并通过发函、由市级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部分企业代表意见。《通知》明确了修订办事指南、完善审批系统、试行告知承诺审批等工作步骤,内容与2018年试点方案相比,主要有三方面改进:一是实施范围由全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扩大到全省行政区域;二是实施方式由企业自愿选择改为试点资质类别全面实施;三是实施流程由申请人经核实达到法定条件后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改为公示合格后发证即可从事被许可行为。6月13日-19日,通过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提高了政策的认可度。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总体要求、试点范围、试点审批流程、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五部分,集中体现了“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对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有明确指导作用。主要内容是:
(一)明确了推进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提高服务效能。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逐步实现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资质审批事项所应满足的审批条件,企业作出满足审批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符合承诺条件的全部材料,审批机关根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三是加强批后核查。强化批后核查力度,对企业承诺内容及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实现对承诺内容核查全覆盖。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
(二)明确了告知承诺审批的试点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对省厅负责审批的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幕墙、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5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筑工程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机电工程三级、钢结构工程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古建筑工程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环保工程三级、预拌混凝土和模板脚手架等12项资质全面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明确了告知承诺审批的工作流程。一是申请。申请人向审批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审批机关根据审查情况,出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单。二是公示。审批机关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发证。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颁发资质证书。四是核查。发证后2个月内,审批机关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相符的,向社会发布核查公告;申请人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依规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四)明确了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时间节点。2019年9月底前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9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完成告知承诺审批系统相应模块开发,完成办事指南等告知承诺审批配套材料,并选择申请单位进行测试。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