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监协〔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各分会:
为推进监理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诚信行为,加强会员信用信息管理,根据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2019年协会组织制订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试行)》,并经协会六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将实施中的情况反馈我们。
附件: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试行)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