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节科函〔2020〕 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是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0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部门、中央驻鲁机关《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节科字〔2020〕7号),切实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人才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在我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进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高素质技能工人短缺问题较为突出,涉及设计、生产、施工、监理、咨询等工程建设各个方面,需要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进解决。各市要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推动作用,鼓励引导有关行业协会、专业院校、培训机构和建设领域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人才培养培训,形成各方参与、有效协同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育满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需求的多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二、强化教学培训师资力量。鼓励建筑类专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设计、造价、构件加工、装配施工等内容为重点,开发有针对性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课程。鼓励专业院校、培训机构与龙头骨干钢结构企业合作开展师资培训,结合设计、生产、施工一线实践,帮助教师快速掌握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关键技术、标准规范和生产、施工工艺要点,提高相关教学能力水平,为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人员和技能工人培养培训提供师资保障。
三、编制完善教学培训教材。支持有关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组织省内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专家力量,编写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技能教材,研究制定教学培训大纲、技能考评标准等。积极创新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鼓励校企合作共同开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虚拟实操等教学资源,促进提高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人才培养培训质量。
四、创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研究制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技能实训场地指导标准,指导建筑类院校和培训机构针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特点,升级改造技术技能实训场地,适应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人才培养培训需求。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指导有关职业学院与省内优势骨干钢结构企业合作建设钢结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校企联合成立企业学院,合作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人才培养培训和学历教育。
五、加快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知识、理论、技术及案例纳入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鼓励行业协会、专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技能培训活动;鼓励相关企业以专业技术人员、一线技能工人等为重点,采取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方式,开展岗位培训活动,提升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从业能力。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节能科技、建筑市场监管、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定额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培训,提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有关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鼓励各级建设工会、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职业技能竞赛,鼓励企业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为相关技术人才、技能工人提供切磋技艺、展示才能、提高水平的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积极加以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