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有关市水务(水利)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48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常态化疫情防控统一安排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建办字〔2020〕7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压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确保科学精准有效防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