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原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并经山东省民政厅审核批准成立、全省工程监理企业唯一认可的合法行业协会。
为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工程监理单位转型升级,促进监理行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经我会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将原“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更名为“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并修改章程,在服务监理行业的基础上,扩大服务领域范围广泛吸纳会员。
我会成立于1993年12月15日,现有会员单位600多家,专业覆盖房建、市政、水利、电力、交通等工程建设领域。我会主要开展行业调研、学术交流、技术咨询、信息传递、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在行业内开展考核评价、诚信信用建设等活动;开展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多年来,我会受到会员单位的支持和肯定,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受到主管部门的表扬。多次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优秀社会组织,2019年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更好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发展,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现诚邀认可协会章程且从事房建和市政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的相关企业(包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企业)加入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共创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美好未来!
本年度有意愿入会的单位请于2月10日前将入会材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1725室。
联系人:王丽萍、张泽,联系电话:0531-87087166,电子邮箱:sdjlzxxh@126.com。
附件:1.会员入会条件、权利、享有的服务、义务
2.会员入会程序、申请表
附件1
会员入会条件、权利、享有的服务、义务
一、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须为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
(五)单位会员须诚信经营,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六)单位会员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七)依法登记的建设监理协会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未受到处罚,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对本团体做出的处罚有申诉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享有下列服务:
(一)反映会员诉求服务。广泛听取会员意见,针对会员单位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以及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员诉求。
(二)协助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服务。组织会员单位参与主管部门委托的行业政策、专项课题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三)制定行业标准服务。组织有关会员单位参与监理与咨询标准编制工作。
(四)宣传推广服务。宣传企业文化,推广会员单位发展创新经验,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发布招聘信息等服务,免费赠送会刊《山东监理与咨询》。
(五)会员可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技术讲座、经验交流、业务研讨和国内外业务考察等活动;帮助会员更好地了解当前经济形势和工程咨询行业动态,掌握行业发展方向、把握发展机遇。
(六)为会员提供的其他基本服务。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遵守行规行约,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会员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变更等事项应及时告知本团体;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费缴纳标准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会费标准8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5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会费标准4000元/年;
(四)会员单位会费标准3000元/年。
附件2
会员入会流程、申请表
一、会员入会流程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入会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授权由秘书处颁发《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会员电子证书》。
二、会员入会申请表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