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质安字〔202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有关市水利(水务)局,济南、青岛园林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实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务必高度重视
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是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本质水平的重要抓手。要将《实施细则》作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具书或工具箱,融入企业和项目全过程管理,融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执法各环节,确保落实落细、抓出实效。
二、广泛开展宣贯
要组织和动员广大行业企业、行业社会组织全面开展《实施细则》培训,系统解读内容和要求,将《实施细则》纳入行业各类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观摩交流内容,推动各方面尽快理解、全面领会、准确掌握,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知细则、懂细则、用细则。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三、确保落地落实
要指导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落实到每个项目、每名员工、每道工序,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编制更具针对性、形象化、具体化的指导手册,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加强对《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激励先进、查处问题,因地制宜细化更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检查表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市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检查督查重点内容,与市级政府质量工作、安全生产考核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内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等挂钩管理。
各市在《实施细则》推广中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曹延东、杨蒙,联系电话:0531-87087014。
附件: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