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监协〔2021〕13号
各会员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鼓励招标代理机构不断提高企业信誉和工作水平,激发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热情,树立招标代理行业良好形象,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章程》规定,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会员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首批5A级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范围
(一)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及项目负责人;
(二)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考核评价方式
本次对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为促进我省招标代理行业均衡发展,省监理与咨询协会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各市分别排序确定评价等级。
获得5A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党建工作、内部管理、业务经营、诚信信用、行业自律、维护行业信誉和形象等方面成绩突出、业绩显著,在社会上有较高信誉和影响力。
获得5A级的项目负责人应有较高职业素养、综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三、考核评价程序
(一)自评申报
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自愿参加考核评价,对照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附件2)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考核评价标准的,按照申报材料编制要求(见附件7)整理成册(网络信息平台系统正在建设中)。
(二)市招投标协会初审
请各市招投标协会认真核实申报考核评价材料,形成书面初审意见,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邮寄至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目前申报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所在市无招投标协会的,可直接邮寄。
(三)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综合考评
省监理与咨询协会成立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获得5A级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通报,并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获得5A级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组织的课题研究、交流座谈、教育培训等业务活动中给予优先,并向社会大力宣传、推荐,起到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其他要求
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评价结果并公开通报,同时计入企业(个人)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予纳入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组织的考核评价。
本次考核评价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孙建辉、张泽;电话:0531-87068216;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712室。
附件: 1. 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评价标准
2.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考核评价标准
3.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评价申报表
4.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考核评价申报表
5.招标代理机构业绩一览表
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
7.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