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明确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着眼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积极应用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加快推动建造方式智能化、现场管理智慧化、部门监管可视化,加快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依据《意见》,我省智慧工地建设主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住建主管部门从监管上引导、在政策上保障、用评价来激励,总承包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管理能力自主选择建设等级和实施内容。二是整体规划,分层级实施。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进方案,加强顶层设计,区分企业能力和项目规模,定计划、分层级、有步骤加快实施。三是资源共享,全方位推进。省、市、县(市、区)和企业、项目五级联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同步共享,建设内容涵盖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等全部关键要素。
《意见》明确,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上水平的推进路径,到2023年年底,全面推行三星(AAA)级智慧工地,智能建造技术普遍应用,智慧管理手段成为常态,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目标基本实现,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从主体架构设计、建立标准规范体系、支持多种模式运营、突出重点模块应用、加快转变监管方式等5个方面明确了智慧工地建设的主要任务,围绕施工过程管理,以高度的信息化为基础,通过支持对人和物全面感知、施工技术全面智能、工作互联互通、信息协同共享、决策科学分析、风险智慧预控、形成覆盖主管部门、企业、施工现场多方联动的可视化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鼓励智慧工地集成服务商提供总体解决方案、单纯技术服务、租赁服务等多种服务承包模式。紧盯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危大工程风险隐患治理,集中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高支模、深基坑监测预警,以及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关键部位视频智能监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环境监测管控等方面先行应用。
《意见》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制定行动计划,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在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和计价规则中明确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列支办法和计取标准。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加快普及工程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知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专业培训。
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等单位编制发布了团体标准《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T/SDJSXH01-2021),细化评价指标,明确评分规则,根据分值确定智慧工地建设等级。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强化政策支持,将智慧工地建设推进情况作为安全生产保障考核措施,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内容,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举办智慧工地建设论坛,组建智慧工地建设专家库,加大技术成果交流研讨和推广应用力度,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适时组织观摩交流,积极营造科技兴安良好氛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