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消防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导则》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暂行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协会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导则》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经协会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上述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批准立项并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5个自然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严把质量标准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张泽
联系方式:0531-87068216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