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的瓶颈和难点及对策探析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2-02-21 13:46:38|浏览次数: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伟伟

 

 

摘 要: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全工程咨询作为新兴行业,还面临着现行规范、制度还不完善,现存市场条件实现全过程咨询面临现实问题、落地实施困难等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全过程咨询;招标;原则;控制要点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明确提出倡导: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该文件建筑业全产业链中首次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概念。随后发布的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市综函[201712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市[2017102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

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 号)、 《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市综函[201712 号),均表达了要大力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模式,鼓励并倡导勘察、设计、造价、监理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联合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逐步形成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工程咨询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现如今全过程咨询行业正在蓬勃发展,同样也面临着瓶颈及难点,下面将对面临的瓶颈和难点及相应可采取对策做出简析。

1、什么样的项目适合实施全过程咨询

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工程项目组织实施领域的新兴事物,有其发生和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却未必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现阶段适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主要是:

1.1 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

位的项目两类,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适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主要为“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从资金性质而言,如果不计国有资金在项目中所占的比重而将所有涉及国有资金的项目均涵盖进来,则将较大范围地干涉项目参与主体对于是否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自由选择权,不当干预市场规律,由此建议进一步限制国有资金的项目类型,界定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旨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行的初期阶段更大程度上尊重市场导向。

1.2 从项目需求而言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工程咨询

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的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仍属于广义的咨询服务行业其中的一个类别,咨询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因为是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服务合同的约定维护委托人(建设单位)和项目的利益,因此,委托人(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需求才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根本动力。例如:

1.2.1 工程总承包强调“小业主、大总包”(发包人相对减轻对项目的管理,加大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责任和风险),以实现工期、价格相对确定的目的发包工程,这其实对建设单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要求建设单位在发包时能够明确其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如相关内容描述不清,则意味着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断变更或补充建设要求,不仅加大了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管理的干涉,也极易产生价格和工期的不确定性,失去工程总承包这一模式的优势,因此,建设单位在以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发包时所面临的最大疑惑是如何策划、完善、明确发包人要求,以及

如何在发包阶段考虑后续可能发生的变更。全过程工程咨询所提供的覆盖项目投资决策、项目前期策划、前期咨询等到竣工后运营阶段的全生命周期专业服务,有助于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健康良性发展。

1.2.2 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项目。部分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项目需要依赖于咨询企业提供专业意见,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例如煤炭深加工、煤层气转化等高端项目,传统产业绿色改造项目,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程咨询综合优势和专业特长,开展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和全过程咨询的工程咨询服务,积极开拓投资机会选择、项目策划、商业模式设计、组织及管理模式设计等服务新内容。

1.2.3 政府、事业单位等建设主体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由此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常以委托代建的形式实施,但“代建”这一模式在法律上存在诸多模糊地带,委托代建的法律性质不清晰、制度规则不健全、实务操作不统一,加之工程建设本身的复杂性,非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该模式以“强化管理、弱化风险”的初衷常难实现,随着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模式的推行,政府、事业单位等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建设主体,可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形式,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以获取专业咨询服务的方式强化项目管理能力、提高建设效率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是否通过招标方式确认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法定必须招标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发改委第 16 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进一步规定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必须招标规模和

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本质上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服务采购范围,且在形式上整合了工程建设相关的各专业咨询,为避免以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形式规避强制招标,当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一项或多项专业咨询服务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以招标的方式发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他不需要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

务。如建设单位依法选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或监理资质的,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或监理。

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对建设单位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在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时,同一项目的工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具有利益关系。

3、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3.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承担勘察、规划与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这意味着当前国家层面对于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企业资质并无明确限制,仅当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承担勘察、规划与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时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而各地方的规定,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资质的态度则更为明朗,通常要求具备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这也意味着咨询企业面临合并、收购等多项问题。对于是否允许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作为承包方,并未作出明确约定,联合体承包,个人认为失去了全过程咨询的意义。

3.2 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应为咨询企业承接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实质性要件,是需要重点关注考察的一项指标,相应的服务能力通常体现在咨询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所具备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相应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

4、全过程咨询的原则

4.1 独立。工程咨询业属于智力服务行业,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咨询专家独立于客户进行工作的开展。

4.2 科学。咨询专家利用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多种知识和信息,结合自身的经验,为客户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

4.3 公正。工程咨询专家需要从全局和整体利益来思考问题,要利用科学发展观及宏观意识来提出咨询意见,对于工程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从宏观和微观等方面进行考虑,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基础。

5、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控制要点

5.1 项目决策阶段

咨询单位主要是为了承担国家基本建设的前期策划与投资决策等任务。任务扩展分为:需求分析与评估、投资决策、组建项目团队、编制财务计划、编写项目实施计划等,项目决策阶段对整个建设项目影响重大,是全过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阶段。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为初步可行性和后续可行性研究。咨询企业在做咨询需求时要清楚的认识到业主的潜在的真正需求,考虑到业主和咨询企业在知识和经验不同,在项目工程的认知存在着偏差,要求咨询企业尽早介入项目工程,这样能更好的了解项目的工程背景,以便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

风险管理是项目策划的重要阶段,项目在初始阶段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咨询企业对项目的可塑性与改造项目的机会也是最大的。由于项目的初始阶段投入的资金较少,强化风险管理有利于业主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在项目的策划阶段,咨询企业还需要做好价值管理,不断的优化施工方案,让有效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实现业主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5.2 项目设计阶段

全过程工程咨询在项目设计阶段主要是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事实意图的过程,是将科学技术有效的运用在实际施工中,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在项目的设计阶段咨询企业要与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紧密的联系,确保项目设计意图能够在各个施工阶段、得到完整贯彻与体现。

项目设计阶段的咨询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对项目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建筑物功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咨询企业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充当施工过程中的桥梁与纽带,积极推行和贯彻限额设计的指导方针。

5.3 项目招标阶段

工程咨询机构在深刻把握项目宗旨,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的基础上,通过编制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招标公告书,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来确定评标、定标原则及办法,对投标报价中单项报价进行科学的比较分析,为业主选择承包单位提供依据,协助业主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避免合同条款制定不严密,事后发生经济纠纷事件。

5.4 项目施工阶段

工程咨询机构在这个阶段要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系统,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责任。全过程的项目咨询可以使工程咨询机构早期就参与项目的开发建设。更有利的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计算书等,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明确投资控制重点。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工作要求,主动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避免造成索赔条件成立。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严格把关,更有利于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对投资进行动态控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的方案和措施。

5.5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工程咨询机构在这个阶段要核对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同,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与承诺条件等。由于工程咨询机构全过程地跟踪了项目,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以及客观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已经比较熟悉。因此在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咨询机构的结算、评估等工作更容易做到合理、公平、公正,也更容易得到项目各方的认可。使项目尽快完成,投入使用。

结束语

随着市场专业化撑大的不断提高,以及相关政策、规范的不断完善,全过程咨询必将呈现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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