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9 14:24 浏览次数:11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建筑节能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依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经公开征集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各方意见,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建筑门窗与配件类)》,现予以发布,请遵照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陈恒亮、孙鲁军,电话:0531-51765145、51765577,邮箱:fzysunlujun@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建筑门窗与配件类).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