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创新发展典型监理企业的通知
中建监协[2011]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专业分会:
为了做好《2010年度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写工作,经研究,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拟收编部分创新发展典型监理企业实例,请各监理协会协助做好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综合条件
1.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2.经营理念先进,市场行为规范,专业人员配套,管理制度健全。
3.实力雄厚,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如监理合同额、年营业收入和人均产值等位于地区或行业前列。
4.近三年未发生任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所监工程至少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企业至少获得两次(含两次)以上省、市(行业)协会年度表彰。
5.支持协会工作,社会信誉良好。
二、推荐企业具体条件
被推荐企业除满足上述综合条件外,还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方面(含一方面)的具体条件,并在该方面有显著成效,对本企业成长和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1.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经验;
2.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成功典范;
3.创建学习型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做法;
4.企业文化建设特色;
5.监理素质与人才培养;
6.业务拓展与多种经营方略;
7.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8.防范质量安全责任风险的有益经验;
9.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实施体会;
10.企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成就;
11.参与国际竞争的业绩成效;
12.企业创新发展其他方面的建树。
三、推荐企业名额
见《推荐创新发展典型监理企业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四、推荐企业材料
1.被推荐企业需填写《推荐创新发展典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二)。
2.被推荐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选取 “具体条件”中的某方面或几方面,撰写企业创新发展实例报告。报告材料要有数据佐证,并穿插图文表格进行对比。要求语言流畅,层次分明,内容真实,全文不超过2500字。
3.开本:787x960毫米 1/16;主题:小二黑体加粗;大、小副标题:五号宋体加粗;正文:宋体五号。
4.企业创新发展文字报告材料请另附页。
5. 被推荐企业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附协会推荐函并加盖公章。
五、推荐企业组织工作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负责组织推荐工作,《2010年度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委会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文稿质量编辑选用。
2.各协会推荐企业名单时请将《推荐创新发展典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和企业相关报告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六、推荐企业时间安排
各协会推荐企业工作,自通知之日起至2011年6月15日止。由于时间紧迫,请抓紧进行,按时报送,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七、其它
编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行业发展部:庞政、张竞
电话(传真):010-68346976;13901094330(庞政);13701355088(张竞)
E—mail:glcaec@sina.com; jlhyfz@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层B座
邮政编码:10014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