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监协字〔2023〕24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按照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应缴纳2023年度会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3000元/年;
理事单位:4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8000元/年。
二、缴纳方式及会费票据
(一)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济南分行槐荫支行
银行帐号:371641000010470128045
(二)会费票据
协会统一开具电子会费票据,请将开票详细信息(见附件)发至邮箱sdsjlxh@126.com。
三、缴纳时间 2023年7月31日前。
四、有关事宜
(一)未缴纳2022年度会费的会员,请及时补缴;
(二)会员应按时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不履行义务的,将按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取消会员资格;
(三)2023年下半年入会的单位按会费标准的50%缴纳。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丽萍、 陈璐
联系电话:0531—87087166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
1.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会员开票信息表
2.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会费标准与缴纳办法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3年6月4日
单位名称 | 信用代码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根据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和住建、民政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会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会员单位应按照以下标准缴纳会费:
一、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会费为8000元/年;
二、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会费为5000元/年;
三、协会理事单位,会费为4000元/年;
四、协会会员单位,会费为3000元/年。
第二条 会费按年度缴纳。缴纳时间为本年度的 1月1日至 6月30日;
每年上半年被批准入会的新会员 ,缴纳当年全年会费;下半年被批准入会的新会员 ,缴纳当年全年会费的 50%。
第三条 协会会费,按照章程规定,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秘书处的必要费用开支。在本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中,会员将享受优惠或免费服务。
第四条 协会财务部门制定会费管理有关规定,明确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主管领导,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如实填报财务报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按期向理事会报告会费的收支情况。
第五条 协会会费的收支情况 ,由协会秘书处编制报告,提交理事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六条 会员单位逾期未缴纳会费的,暂停协会培训、认定等各类服务,逾期超过两年不缴纳会费的 ,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本标准与缴纳办法于2015年12月22日经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自2016年 1月 1日起实施 ,原会费缴纳标准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