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消技字 〔 2023 〕 1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利用技术依据,保障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质量安全,助力全省城市更新建设。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了《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指南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