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房屋建筑产品标准体系》的通知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1-09-26 10:42:21|浏览次数:
       
      |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产品标准体系》的通知 | 
| 建标[2011]119号 |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适应我国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促进技术进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我部组织开展了《房屋建筑产品标准体系》的研究和编制工作。该标准体系广泛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经专家审查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房屋建筑产品标准体系》适用于指导房屋建筑领域工业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和管理,是组织开展标准制定修订、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加强标准管理的基本依据。
 
 《房屋建筑产品标准体系》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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