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消防审验专家行”省级重点服务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byt|发布时间:2024-05-08 10:55:42|浏览次数: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消防审验专家行”省级重点服务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鲁建消函 〔 2024 〕 2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消防审验专家行”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经各市筛选推荐、省厅复核把关,确定“消防审验专家行”省级重点服务项目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对扎实推进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消防审验专家行”活动(以下简称“专家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

(一)完善项目服务档案。对列入省级重点服务清单的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查验等环节把脉问诊、研究措施,量体裁衣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逐一建立项目服务档案,切实提高专家行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强化专业技术支撑。结合省专家行活动需求,组建山东省消防审验专业委员会,遴选专业技术强、政策水平高、消防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专家队伍,为省级“消防审验专家行”提供全面支持。

(三)实行项目动态更新。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交通运输、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各领域、各行业省重点项目立项、建设等情况及消防审验服务需求,建立联合协作机制,适时补充更新省级重点服务项目清单并分批公布。

二、完善上下联动协调机制

(一)建立市县专家行活动机制。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专家行活动”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专家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政策答疑、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持措施,扎实开展本地专家行活动。

(二)筛选公布服务项目清单。各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瞄准本地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主动对接、超前服务,科学确定本级重点服务项目清单,在5月底前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并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本次推荐上报、未列入省级重点服务项目的,原则上应列入市级重点服务项目清单。

(三)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统分结合的服务帮包机制。对确定的本级重点服务项目,各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面对面了解建设情况,点对点制定服务方案,一对一进行专家帮扶,市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专家行活动的检查指导。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关键性问题,可申请省级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对发现的普遍性、影响范围广、适用判定难等技术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研究制定通用性问题答疑、技术指南等,助力各地专家行活动有序开展。

三、健全实施效果评估机制

(一)合理采用论证成果。对科学合理的专家行论证成果,各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可作为监督管理的决策参考,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等环节中合理运用,促进专家行活动与日常监管有效融合,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稳妥有序推进专家行活动,及时总结复盘工作成效,适时优化服务政策和帮扶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不定期调度各地专家行活动开展情况,并选取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

(三)建好用好专家队伍。各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类型、建设规模、技术特点等,有针对性选录服务专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督促指导专家遵规守纪、客观公正地提供服务,真正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

联系人:白滢、罗冰,联系电话:0531-51765373。

 

附件:“消防审验专家行”省级重点服务项目清单(第一批).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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