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8月14日至9月15日。征求意见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箱、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为方便沟通联络,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65150(兼传真),电子邮箱:jgc@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