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监协〔202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监理行业协会,各单位会员: 为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水平,展示工程监理成效和服务价值,塑造监理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在2024年成功开展“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编辑出版《工程监理业主满意项目(2024)》并获得良好反响的基础上,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监协”)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编辑出版《工程监理业主满意项目(202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监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各地协会”)负责组织所在地的中监协单位会员自愿参与本次活动。 1.参加活动的工程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每单位会员限报1个项目(活动范围详见附件1)。 2.监理工作有亮点且成效显著,需提供图文资料(详见附件2)。 3.所监理项目的建设单位愿意填写《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以下简称“《问卷》”,详见附件3),且愿意接受回访和出具加盖公章的红头书面评价函或表扬信。 1.有意参加活动的中监协单位会员于2025年4月16日前将《问卷》和附件2有关资料提交至各地协会。 2.各地协会依据《问卷》反映的满意度情况和监理单位总结的监理工作的亮点及成效,结合建设单位接受回访和提供书面评价函的意愿情况,于2025年4月23日前向中监协推荐可回访建设单位汇总表(详见附件4),推荐回访的建设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地的中监协单位会员总数的10%。 3.中监协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回访项目建设单位清单,并在中监协官网公布。 4.根据中监协公布的回访项目建设单位清单,各地协会成立回访专家组,回访组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人,由协会负责人担任组长,至少配备1名具备良好文字功底的专家负责整理回访录,并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回访专家组名单及回访计划(详见附件5、附件6)报送至中监协。 5.回访专家组开展建设单位回访(回访主要内容详见附件7),并形成300字左右的专家回访录,内容包括回访中建设单位对监理服务的满意程度,对监理工作成效的评价,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6.各地协会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专家回访录、回访组廉洁和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8)、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红头书面评价函或表扬信报送至中监协。 7.中监协组织编写《工程监理业主满意项目(2025)》。 联系人:孙璐 杨溢 010-68346976 邮 箱:caechyfz@163.com 附件: 4.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可回访建设单位汇总表.xlsx 5.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回访专家组名单.xlsx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