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66-2011,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3.1.4、4.2.1、6.3.2、6.4.2、8.1.1、9.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