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2年第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天津市热电设计院等5家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单位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3、核准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
附件2: | ||
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等级范围 |
2 | 淄博文德众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