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12-10-18 09:33:51|浏览次数:

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20 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7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11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安部决定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将第六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将第二款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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