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节能减排确定十大重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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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同意“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我国编制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实施方案拟从强化节能减排、降低碳强度的目标责任等10方面开展工作,这些措施包括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加大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适时扩大低碳试点内容和范围。 为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我国将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过快增长,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的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同时,我国将调整能源的消费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我国还将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减排。 我国还将完善相关经济政策,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深化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等支持机制。推进资源税改革,推动落实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 为扎实推进低碳试点,我国将组织试点省区和城市编制低碳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率先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适时扩大低碳试点的内容和范围。 在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方面,我国将健全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逐步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促进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快速提升;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