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建字〔2014〕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制定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30日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4〕40号)总体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建安办函〔2014〕7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4〕4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即日起至11月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继续深化整治、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
4.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情况。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排查摸底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2013年以来安全隐患查处情况以及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7月上旬)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宣传、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至9月)
建筑施工企业、市政运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落实整改措施。
(三)主管部门普查阶段(2014年10月至11月)
各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市政运营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省厅将对各地进行暗查暗访。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
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不足、总结经验,形成数据详实的书面总结,2014年11月30日前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实效。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主管部门督查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检查执法。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区、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